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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 重庆实业 公告编号:2012-01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2年1月17日10: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B座 11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沈东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97,193,885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 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160,481,9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其中有表决权股份2,021,737股。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重庆重实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借款15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1,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0%。 关联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二)审议《关于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长沙中住兆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借款20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021,7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的0%。 关联股东中住地产开发公司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委派赵志军、焦健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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