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2—2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2年1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2年1月12日通过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15人,实到董事 1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认真对照公司债发行的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高于7年( 含7年),且不低于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具体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同时,如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根据适用法律以及届时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公司股东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募集资金用途、是否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是否设置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担保事项、具体发行方式及申购办法、登记机构、上市地点等与发行上市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方案做适当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工作; 4.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保荐人(主承销商)、 律师、审计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参与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 5.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 7.本授权将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生效直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授权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请查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12—3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董事会研究,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12年2月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4.召开地点:公司多媒体会议室。 5.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3日下午2: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2月2日至2012年2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日下午15:00时至2012年2月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2)截止2012年1月19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议案。 (二) 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3)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高于7年( 含7年),且不低于3年(含3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具体募集资金投向。 (5)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同时,如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6)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相应措施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2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2-2)。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2月1日下午5:30前。 3、登记地点: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程序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2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本次股东会议的投票代码:【360625】;投票简称:【长安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注:对于议案一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一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投票回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交易系统投票回报,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⑤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 “长安汽车”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对议案二投弃权票,对议案一第二项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3)如某股东对议案一第2 项投赞成票,申报顺序如下: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755-83991880/25918485/25918486 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xuningyan@p5w.net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83990728/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日下午15:00时至2012年2月3日下午15:00时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受交易时段限制,在2012年2月2日下午15:00时至2012年2月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内都可投票。 (2)通过交易系统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投票时,对同一项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4、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资者股东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点后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历次网络投票结果。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云江、黎军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长安汽车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023 电 话:023-67594008、67594009 传 真:023-67866055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通知。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8日 附: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2 年【 】月【 】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