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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2-010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8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胡洪波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65,583,167.1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15%;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23,807,074.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0,264,966.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57%。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2-011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2年2月8日上午10:00时开始 3、会议地点: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2月2日15时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自然人股东应本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本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的,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见公司2012-007号《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2月3日(9:00—11:00、13:30—16: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杰 电 话:0571-63553779 传 真:0571-63121207 联系地址:浙江省富阳市灵桥镇春永路188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311418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8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七、审议《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2-007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6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月18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公司201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165,583,167.1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15%;实现利润总额人民币223,807,074.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3.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90,264,966.7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57%。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2)第5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1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0,264,966.78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按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9,026,496.68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02,371,982.54元; 3、以2011年末公司总股本4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4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171,200,000.00元,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131,171,982.54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见、周兴国出具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见、周兴国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出具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完成本年度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并作了全面客观的评价,建议继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续聘并出具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在2011年度内,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人民币6万元(含税)。2012年度,公司支付独立董事每人年度津贴为人民币6万元(含税)。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议案》 2011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1—038号《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因2011年度公司在募投项目和精密冷轧薄板项目建设过程中还实施了部分零星技改项目使得电缆的实际使用量有所增加的同时还增加了钢结构材料的使用,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金额超出原先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金额达到1,262.65万元,已超出2011年全年预计数950万元。本次调整金额后,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262.65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见、周兴国出具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预计范围的核查意见》。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斌先生、孙庆炎先生和郑秀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2年度内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将为本公司项目建设提供电缆,预计该年度日常性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张见、周兴国出具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上述报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吴斌先生、孙庆炎先生和郑秀花女士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驰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 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2月8日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关于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6、《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支付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8日 附:孙驰个人简历 副总经理:孙驰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曾任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富春环保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孙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庆炎先生为父子关系。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3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4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5.80元,共计募集资金139,32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779.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4,540.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69.2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3,771.1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25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5,196.54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5.36万元;2011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9,383.66万元,201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30.8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4,580.2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86.19万元。 2011年1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及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4,500万元收购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精密冷轧薄板项目资产。 2011年3月1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2,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1年 12 月 31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1,346.39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富阳支行、招商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注]、中国农业银行富阳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注]: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账号为0701014210010740的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11年3月2日销户。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2个定期存款账户和4个通知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1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2-009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度,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预计从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电缆”或“关联方”)采购电缆,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杭州电缆为公司控制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杭州电缆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斌先生、孙庆炎先生和郑秀花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预计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富春环保正在加快公司锅炉烟气脱销工程和部分技改项目的建设工作,电缆是公司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材料,因此2012年公司预计采购电缆的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2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16000万元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6号大街68-1 法定代表人:孙庆炎 工商注册号:33019800000385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制造:电线、电缆(有效期至2012年12月30日);一般 经营项目:服务: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不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1年11月30日,杭州电缆总资产193,294.84万元、净资产56,936.96万元,1-11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5,532.42万元,实现净利润9,374.07万元。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杭州电缆为本公司控制股东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本公司与杭州电缆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电缆为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电缆产品专业生产企业。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 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 原则,按实际采购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产品价格,如任何第三方的采购条件优于关联方所给予的条件,公司有权向第三方采购。 (2)2012年公司预计从关联方采购电缆,采购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业务发生时按笔分别签署。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要求富春环保正在加快公司锅炉烟气脱销工程和部分技改项目的建设工作,电缆是公司项目建设所必须的材料。公司关联方是国内规模大、品种全的电缆生产企业。公司与关联方同处一个地区,向其采购可以有效保证电缆产品质量同时节省运输成本,因此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提交了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众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我们对该项关联交易无异议。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太平洋证券认为:富春环保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且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系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并将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对富春环保预计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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