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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4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11年1月1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大连华能耐酸泵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大连华能耐酸泵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5)。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无锡市锡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无锡市锡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6)。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由于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仅对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及效益情况作了描述,未包含公司向长沙天鹅工业泵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事项,现董事会同意对该报告进行修改,补充披露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项目实施过程及效益情况的有关信息。

  修改后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公司2012年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07)。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9日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大连华能耐酸泵厂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1年12月15日,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与大连华能耐酸泵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大连华能”)四位股东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收购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持有的大连华能100%的股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有关公告。

  2012年1月18日,公司与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800万元收购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持有的大连华能100%的股权。

  2012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大连华能耐酸泵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的投资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韩术杰,男,身份证号为21020319560518XXXX,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大连华能董事长。

  (二)李滋实,男,身份证号为21020419500528XXXX,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大连华能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三)朱维义,男,身份证号为21020419620806XXXX,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大连华能董事、副总经理。

  (四)毕远峰,男,身份证号为21020219640924XXXX,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大连华能董事、副总经理。

  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大连华能是一家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甘井子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成立于1992年5月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韩术杰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李滋实出资3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0%;朱维义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毕远峰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滋实。主营:耐腐蚀泵及配件,精密铸造、铸件销售。兼营:制冷配件、阀门机械加工、经销日用杂品、铸材、机电产品、电线电缆、五交化商品(不含危险品)、汽车配件、建筑材料、木材、百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2、财务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大连华能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2〕26 号专项审计报告。经审计的大连华能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3、资产评估情况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坤元评报(2012)16号”《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大连华能耐酸泵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以201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取资产基础法、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对大连华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大连华能目前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除外)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确定大连华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大连华能目前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除外)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4,806万元人民币。

  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800万元人民币。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及收购价格

  收购标的为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持有的大连华能100%的股权(大连华能目前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除外)。标的股权的收购价格根据公司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公司以201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确定的大连华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大连华能目前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上房产除外)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为4,800万元人民币。

  2、收购款的支付

  在本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收购总价款的50%支付至大连华能四位股东指定账户;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完成交割并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收购总价款的20%支付至大连华能四位股东指定账户;余款在本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大连华能2012年度审计报告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大连华能四位股东指定账户。

  3、业绩承诺及补偿方式

  大连华能四位股东承诺,大连华能2012年实现7000万元销售收入。该销售收入是指经本公司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数值。若届时实际销售收入低于承诺值,大连华能四位老股东向利欧股份退还部分收购款,计算公式如下:

  退还的收购款金额(万元)=(7000-经审计确认的实际销售收入)/7000*4800

  届时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等四方各自需退还的现金数额按其于本协议签署日对应所持大连华能的股权比例分担确定。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协议约定的收购完成后,本公司将促使大连华能董事会聘任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担任大连华能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愿意接受大连华能董事会聘任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本协议约定的收购完成后,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在大连华能的任职期限应不少于五年,上述任何一人若由于非本公司原因主动提出提前离职,由其一次性向大连华能支付30万元的违约金。韩术杰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以大连华能特别顾问的身份继续留任并支持大连华能发展。

  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在大连华能任职期间及任职期满后5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及大连华能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得在与本公司及大连华能业务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担任管理职务。韩术杰、李滋实、朱维义、毕远峰同意与大连华能签订保密协议,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六、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石化泵是公司工业泵产品线规划中的重要产品类别,本次交易完成后,将为公司搭建进入石化泵市场的业务平台,丰富公司的工业泵产品线,完善公司工业泵业务的生产基地布局,为公司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次交易完成后,大连华能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届时,公司将根据工业泵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大连华能的业务进行调整、强化,并促进大连华能与公司及公司其他工业泵子公司之间的整合,包括业务定位、品牌建设、销售渠道、人员配置等。由于公司和大连华能在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业务模式及销售网络布局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若企业整合过程不顺利,无法发挥协同效应,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关于对大连华能耐酸泵厂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1年10月31日财务状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5.《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大连华能耐酸泵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6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无锡市锡泵制造有限公司

  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述

  2011年12月20日,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无锡市锡泵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称“无锡锡泵”)股东何宝荣签订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收购何宝荣持有无锡锡泵58%的股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2011年12月21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有关公告。

  2012年1月18日,公司与何宝荣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4,350万元收购何宝荣持有无锡锡泵58%的股权。

  2012年1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无锡市锡泵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收购的投资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收购股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何宝荣,男,身份证号为32020319631025XXXX,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现任无锡锡泵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何宝荣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介绍

  无锡锡泵前身国营无锡市水泵厂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于1980年4月15日,1994年更名为无锡长河泵业公司(无锡市水泵厂)。2001年4月,无锡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复同意无锡市水泵厂改制为无锡市锡泵制造有限公司,2003年10月,经无锡市财政局批复同意,无锡锡泵实施第二次改制,国有资本完全退出。

  目前,无锡锡泵在无锡市滨湖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注册地址为无锡经济开发区高运路123号,法定代表人为何宝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33.3333万元,其中,何宝荣出资194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8.3%;无锡威克集团有限公司出资89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7%;无锡锡泵部分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合计出资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5%。无锡锡泵经营范围为:泵、中丝漆包机、通用机械及配件的制造、销售,铸铁、冷件、锻压加工;通用机械设备的组装,上述产品的技术咨询和服务;金属材料,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的销售;泵站设备的销售及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无锡锡泵及其股东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2、财务审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无锡锡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1〕5057号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无锡锡泵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3、资产评估情况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了“坤元评报 [2012]1号”《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无锡市锡泵制造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该报告以201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取资产基础法对无锡锡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确定无锡锡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7,519.66万元人民币。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4,350万元人民币。

  4、无锡锡泵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收购标的及收购价格

  收购标的为无锡锡泵股东何宝荣持有的无锡锡泵58%的股权,收购价格以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11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确认的无锡锡泵净资产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为4,350万元人民币。

  2、收购款的支付

  在本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本公司将向何宝荣支付70%的股权转让款,其中,本公司于2011年12月23日向何宝荣支付的2,300万元人民币的排他费用转为股权转让款,不足70%的部分由本公司另行支付。剩余30%的股权转让款在完成股权交割并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何宝荣指定账户。

  3、其他事项

  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择机单方对无锡锡泵进行现金增资,增资完成后,无锡锡泵注册资本将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股比例不低于70%。本公司增资价格参照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2]1号”《资产评估报告》,以无锡锡泵股东全部权益价值7,500万元作为计算基准。

  4、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并经无锡锡泵股东会及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涉及收购股权的其他安排

  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促使无锡锡泵董事会继续聘任何宝荣担任无锡锡泵总经理职务,何宝荣愿意接受无锡锡泵董事会聘任担任无锡锡泵总经理职务。何宝荣在无锡锡泵的任职期限应不少于五年,并与无锡锡泵签署不少于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何宝荣由于非本公司的原因主动提出提前离职,则应向无锡锡泵一次性支付3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何宝荣在无锡锡泵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五年内不得从事与本公司及无锡锡泵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不得投资于与本公司及无锡锡泵业务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也不得在与本公司及无锡锡泵业务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在征得本公司同意后在日立泵(无锡)制造有限公司任职除外)。

  六、本次收购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水利水务工程用泵是公司工业泵产品线规划中最重要的产品类别,本次收购实施完成后,公司将进入水利水务市场泵设备(大泵)供应商领先梯队,增强公司在水利水务市场的竞争力,并有利于公司工业泵业务的各个平台之间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无锡锡泵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届时,公司将根据工业泵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无锡锡泵的业务进行调整、强化,并促进无锡锡泵与公司及公司其他工业泵子公司之间的整合,包括业务定位、品牌建设、销售渠道、人员配置等。由于公司和无锡锡泵在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业务模式及销售网络布局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若企业整合过程不顺利,无法发挥协同效应,将会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

  1.三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股权转让协议

  4.天健审〔2011〕5057 号《审计报告》

  5.坤元评报[2012]1号《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无锡市锡泵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7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7日(星期二)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2月6日至2012年2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6日15:00至2012年2月7日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日

  二、会议议题

  1、 《关于修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2年2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12年2月4日-2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

  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2月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1。

  2、投票简称:利欧投票

  3、投票时间:2012年2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利欧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2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2年2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旭波、周利明

  联系电话:0576-89986666

  传 真:0576-89989898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工业城中心大道

  邮 编:317500

  2、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2年2月7日召开的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修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日期: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19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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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A00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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