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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优势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697
基金交易代码51969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2年2月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2年2月3日

注:1、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保本”)转型而来。交银保本于2012年1月30日保本周期到期,将按照《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于其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期截止日的次日,即2012年2月3日起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行业”),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2、适用的基金范围:开通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为“交银行业”)与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代码,519688)、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稳健”;前端基金代码,519690)、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代码,519692)、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蓝筹”;前端基金代码,519694)、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先锋”;前端基金代码,519698)、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交银治理”;前端基金代码,519686)、交银施罗德主题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主题”;前端基金代码,519700)、交银施罗德趋势优先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代码,519702)、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制造”;前端基金代码,519704)、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交银价值”;前端基金代码,519706)以及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代码,519588,B级基金份额代码,519589)、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0,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2)和交银施罗德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交银双利”;A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3,C类基金份额代码,519685)之间的转换业务。

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

2.日常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该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公告的时间为准。

3.日常转换业务

3.1转换费率

3.1.1 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3.1.2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或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转出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价值、交银行业、交银增利A类、B类基金份额或交银双利A类、B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1.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

3.1.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

本基金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下的基金转换业务,日后开通具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1.5本基金由交银保本转型而来,根据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自2012年2月3日起本基金采用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亦将对应采用调整后的转换费率,原交银保本转换费率从该日起不再适用。具体转换费率水平请参见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列示的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3.1.6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转换费用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3.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3.2.1具体转换业务规则、程序及数额限制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5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及调整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其他与转换业务相关的公告。

3.2.2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也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的相关业务请详见届时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场外销售机构

4.1.1 直销机构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上述代销机构系指已代销本基金且开通本次转换业务的机构。上述代销机构中未代销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则只办理该机构所代销的本公司旗下基金之间已开通的转换业务。

待条件成熟时,本公司还将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开办该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4.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

5.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由交银保本转型而来,有关交银保本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交银行业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2012年1月13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1月19日发布公告,自2012年2月3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

3、对持有交银保本基金份额并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交银行业的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就其自2012年2月3日起再选择转换出所持有的交银行业基金份额的,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且根据目前费率标准,实际转换费用为0:

(1)交银保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交银行业的基金份额,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则根据交银行业赎回费率结构,该部分基金份额转出时实际赎回费用对应为0。

(2)同时,交银行业与本基金管理人目前旗下其他可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为0。但若基金管理人日后增加开通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或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目前旗下其他可转入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率,则可能导致上述基金份额转换费用不再对应为0的情况。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办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1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5、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和通联通道借记卡(包含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本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如下:本基金与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制造、交银价值、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和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本基金转换出至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和交银双利A类基金份额的转换业务。本基金其他的转换业务通过e网行暂时无法办理。其中,当投资者通过e网行办理由交银货币、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或交银双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本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可享受转换费率优惠,优惠费率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办理本基金其他的转换业务,无转换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换费率执行。上述优惠费率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公司网站列示的e网行直销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6、本公告仅对交银行业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业务予以说明,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查询。

7、本公司于2007年6月15日公告自2007年6月22日起对交银货币实行销售服务费分级收费方式,根据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划分A、B等级并适用不同的销售服务费率。单个基金账户(指所有销售机构下的同一基金账户)保留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低于500万份的享受A级基金份额的收益,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交银货币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500万份的享受B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投资者在将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价值、交银行业、交银增利或交银双利转入交银货币时,可任意选择填写交银货币A、B级基金代码,注册登记机构将自动发起升降级处理,但投资者在将交银货币转入其他基金时需正确填写交银货币A、B级基金代码,否则交银货币的转出申请将因基金代码不准确而确认失败,并同样导致该笔转换申请确认失败。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

赎回业务并参与部分代销机构

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交银优势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519697
基金交易代码51969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年1月2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2年2月3日
赎回起始日2012年2月3日

注: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保本”)转型而来。交银保本于2012年1月30日保本周期到期,将按照《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于其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期截止日的次日,即2012年2月3日起转型为非保本的混合型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行业”),基金代码保持不变。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办理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具体业务办理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代销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如果代销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认购金额高于1,000元,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直销中心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已在直销中心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本基金直销中心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

代销机构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中心首次及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除外)。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暂只开通场外申购且目前仅提供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本基金日后将择机开通场内申购及提供后端申购模式。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3.2.1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备注
<10000001.5% 
<5000000,>=10000001.0% 
>=50000001000元/笔 

注:1、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2、申购金额中已包含申购费;

3、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3.2.2后端收费

本基金暂不开通场外申购后端收费模式,日后开通具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50份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5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份额以及最低保留余额的限制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持有期限(N)赎回费率
<=1年0.5%
<=2,>1年0.2%
>2年

注:1、交银行业由交银保本转型而来并自2012年2月3日起适用上述费率,原交银保本赎回费率从该日起不再适用。

2、交银保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继续持有变更后的交银行业的基金份额的,对应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将自基金份额持有人认购交银保本的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日起连续计算,即该部分基金份额实际对应赎回费率为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钱文挥

电话:021-61055027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许野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暂不开通场内销售业务,日后开通具体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2年2月3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本基金由交银保本转型而来,交银保本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期为保本周期到期日及其后三个工作日,即自2012年1月30日(含)起至2012年2月2日(含)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保本周期到期选择期内的交易时间里,通过基金管理人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选择赎回交银保本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或继续持有变更后的交银行业的基金份额。有关交银保本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交银行业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详情请查阅本基金管理人2012年1月13日发布的《交银施罗德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安排及交银施罗德优势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后运作相关业务规则的公告》。

7.2本基金于2012年1月19日发布公告,自2012年2月3日起同时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有关详情请查阅相关公告。

7.3 网上交易的申购及赎回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简称“交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和通联通道借记卡包含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光大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平安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 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及转换等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前端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通过e网行申购本基金所适用的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e网行直销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通过农行卡、交行卡或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500万元(不含500万元),但不受日交易金额的限制。通过建行卡、工行卡或光大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通过浦发卡或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的单笔申购及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通过民生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限额为单笔500万元(不含500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通过平安卡进行网上申购的最高申购限额为单笔5万元(含5万元),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万元(含5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7.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最新的费率和收费方式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7.5 经本基金管理人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本基金参加下列代销机构开展的相关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述优惠活动解释权归相关代销机构所有,具体优惠费率及参与方式等规则敬请投资人查阅相关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或业务规则。

7.6 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yfund.com,www.jysld.com,www.bocomschroder.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7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8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1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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