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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大成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1月1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12年1月3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自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30日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投资者于2012年1月3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2年2月1日)起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收益;2012年1月31日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大成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于下一工作日(即2012年2月1日)起不享受本基金的分配权益; 2、若投资者于2012年1月30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咨询办法: ⑴、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 ⑵、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8-5558(免长途通话费用) ⑶、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运用业绩风险准备金补偿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公告 根据《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经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计算并经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大成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011年度业绩表现与业绩基准表现的差异达到运用业绩风险准备金弥补持有人损失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将于2012年1月30日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将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基金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应计提金额合计23,234,775.34 元(含账户累计利息365,636.20 元)一次性划入基金财产。上述资金的划入将对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产生约0.005元的影响。 本基金合同有关业绩风险准备基金的约定如下: “十七、业绩风险准备金 1、基金管理人设立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在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5%时弥补持有人损失。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每年最多一次,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2、基金管理人每月从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中计提10%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专门的业绩风险准备金账户。 3、业绩风险准备金计算公式 V=E×10% V为每月需提取的业绩风险准备金; E为已提取的上一月基金管理费。 4、业绩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0%时,可不再提取。 5、若基金上一年度基金净值增长率低于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5%,基金管理人需在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业绩风险准备金用于弥补持有人损失。若业绩风险准备金超过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应将与持有人损失相等数额的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其余资金仍作为业绩风险准备金存入专门账户;若业绩风险准备金不足以弥补持有人损失,则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将全部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 其中, 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80%×(沪深300指数期末点数-沪深300指数期初指数)/沪深300指数期初点数+2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末点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初点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期初点数; 基金净值增长率=(期末基金资产净值-期初基金资产净值+当期收益分配)/期初基金资产净值; 持有人损失=期初基金资产净值×(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且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基金净值增长率>5%。 6、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将业绩风险准备金划入基金财产的至少3个工作日前,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登载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有关公告,披露划入业绩风险准备金的具体时间、方式和数量等信息。 7、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报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揭示业绩风险准备金的结余、划转和使用情况。 8、发生本基金合同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需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情形后,基金管理人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意基金转换运作方式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后3个工作日内,将业绩风险准备金余额一次性划入基金财产,并在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后不再提取业绩风险准备金。 9、在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下,业绩风险准备金余额应作为基金管理人资产处理。”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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