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1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02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月18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2年1月13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李花、独立董事甘培忠、独立董事冷安钟以视频、传真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董事王晓武、董事邢晓华、董事王秀分别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侯建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议案》。

  《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2年1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改革报》。

  二、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吴易得、李花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参与表决。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2年1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改革报》。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吴易得、李花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参与表决。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四、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董事吴易得、李花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参与表决。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吴易得、李花作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受益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余9名董事参与表决。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公司股票自2012年1月20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0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关于对雏鹰农牧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豫证监发[2011]384号)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一方面,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55);另一方面,立即成立由公司董事长牵头的专门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并拟订了相关整改计划。

  2012年1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议案》,现将整改措施公告如下:

  1.公司用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后,未及时与相关方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进行专户管理,不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四条、第七条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设冷鲜肉屠宰加工项目的议案》,计划使用15,536万元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冷鲜肉屠宰加工项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对该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更,以自有资金4464万将项目建设资金追加至2亿元,并将该项目进行等量拆分,投资1亿元在项目原址新郑市薛店镇建设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投资1亿元在开封市尉氏县注册成立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实施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未能及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深入地学习,并已经与相关方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今后的工作中,公司将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切实做到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

  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整改期限:已完成整改。

  2.公司上市后对外投资较多,公司应加强对参控股公司的管理,细化各项管理办法。

  整改措施:公司自上市以来,结合公司实际,着眼长远发展,为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积极打造了以生猪养殖全产业链为发展方向的战略布局。

  为了稳定饲料原料的供给,在吉林成立全资子公司——吉林雏鹰农贸有限公司进行玉米、大豆等农产品的收储业务,保障了养殖及扩张的需求;为了迎合人们对无公害生猪产品的需求,进军高端肉制品市场,公司在三门峡设立三门峡雏鹰农牧有限公司、渑池雏鹰特种养殖有限公司两个子公司进行生态猪和野猪的养殖;为了延伸和完善公司绿色产品产业链,增强公司产品抗风险能力,公司投资建设冷鲜肉屠宰加工项目,并成立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积极推进向下游消费终端市场的扩张;为充分利用畜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发展循环经济,公司成立郑州雏鹰蔬菜种植有限公司,专业从事绿色蔬菜的种植与销售。通过建立这些子公司,基本实现了公司全产业链的战略目标,提高了公司的竞争力,同时也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公司已经建立了《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在日常经营中一直按照该制度要求执行,对子(分)公司在生产经营、人事任免和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在今后的经营管理中,公司会继续严格执行《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各子公司董事(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分公司负责人规范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增强其责任意识、管理意识,充分发挥其管理作用和监督作用。同时,指导各子(分)公司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细化各项管理办法,对职权进一步细化,规范子(分)公司行为,充分发挥制度约束作用。

  整改责任人:常务副总经理

  整改期限:持续整改。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2-00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2年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2年 1月 13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侯松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 3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对公司治理情况的综合评价及整改意见>的整改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2年1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改革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计划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建立股东与经营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2012年1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中国改革报》。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三、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260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公 司
   第A007版:信息披露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A009版:综 合
   第A010版:信息披露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市 场
   第B002版:动 向
   第B003版:期 货
   第B004版:个 股
   第B005版:行 情
   第B006版:行 情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1版:C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C002版:信息披露
   第C003版:信息披露
   第C004版:信息披露
   第C005版:信息披露
   第C006版:信息披露
   第C007版:信息披露
   第C008版:信息披露
   第C009版:信息披露
   第C010版:信息披露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C013版:信息披露
   第C014版:信息披露
   第C015版:信息披露
   第C016版:信息披露
   第C017版:信息披露
   第C018版:信息披露
   第C019版:信息披露
   第C020版:信息披露
   第C021版:信息披露
   第C022版:信息披露
   第C023版:信息披露
   第C024版:信息披露
   第C025版:信息披露
   第C026版:信息披露
   第C027版:信息披露
   第C028版:信息披露
   第C029版:信息披露
   第C030版:信息披露
   第C031版:信息披露
   第C032版:信息披露
   第C033版:信息披露
   第C034版:信息披露
   第C035版:信息披露
   第C036版:信息披露
   第C037版:信息披露
   第C038版:信息披露
   第C039版:信息披露
   第C040版:信息披露
   第C041版:信息披露
   第C042版:信息披露
   第C043版:信息披露
   第C044版:信息披露
   第C045版:信息披露
   第C046版:信息披露
   第C047版:信息披露
   第C048版:信息披露
   第C049版:信息披露
   第C050版:信息披露
   第C051版:信息披露
   第C052版:信息披露
   第C053版:信息披露
   第C054版:信息披露
   第C055版:信息披露
   第C056版:信息披露
   第C057版:信息披露
   第C058版:信息披露
   第C059版:信息披露
   第C060版:信息披露
   第C061版:信息披露
   第C062版:信息披露
   第C063版:信息披露
   第C064版:信息披露
   第C065版:信息披露
   第C066版:信息披露
   第C067版:信息披露
   第C068版:信息披露
   第C069版:信息披露
   第C070版:信息披露
   第C071版:信息披露
   第C072版:信息披露
   第C073版:信息披露
   第C074版:信息披露
   第C075版:信息披露
   第C076版:信息披露
   第C077版:信息披露
   第C078版:信息披露
   第C079版:信息披露
   第C080版:信息披露
   第C081版:信息披露
   第C082版:信息披露
   第C083版:信息披露
   第C084版:信息披露
   第C085版:信息披露
   第C086版:信息披露
   第C087版:信息披露
   第C088版:信息披露
   第C089版:信息披露
   第C090版:信息披露
   第C091版:信息披露
   第C092版:信息披露
   第C093版:信息披露
   第C094版:信息披露
   第C095版:信息披露
   第C096版:信息披露
   第C097版:信息披露
   第C098版:信息披露
   第C099版:信息披露
   第C101版:信息披露
   第C102版:信息披露
   第C103版:信息披露
   第C104版:信息披露
   第C105版:信息披露
   第C106版:信息披露
   第C107版:信息披露
   第C108版:信息披露
   第C109版:信息披露
   第C110版:信息披露
   第C111版:信息披露
   第C112版:信息披露
   第C113版:信息披露
   第C114版:信息披露
   第C115版:信息披露
   第C116版:信息披露
   第C117版:信息披露
   第C118版:信息披露
   第C119版:信息披露
   第C120版:信息披露
   第C121版:信息披露
   第C122版:信息披露
   第C123版:信息披露
   第C124版:信息披露
   第C125版:信息披露
   第C126版:信息披露
   第C127版:信息披露
   第C128版:信息披露
   第C129版:信息披露
   第C130版:信息披露
   第C132版:信息披露
   第C133版:信息披露
   第C134版:信息披露
   第C135版:信息披露
   第C136版:信息披露
   第C137版:信息披露
   第C138版:信息披露
   第C139版:信息披露
   第C140版:信息披露
   第C141版:信息披露
   第C142版:信息披露
   第C143版:信息披露
   第C144版:信息披露
   第C145版:信息披露
   第C146版:信息披露
   第C147版:信息披露
   第C148版:信息披露
   第C149版:信息披露
   第C150版:信息披露
   第C151版:信息披露
   第C152版:信息披露
   第C153版:信息披露
   第C154版:信息披露
   第C155版:信息披露
   第C156版:信息披露
   第C157版:信息披露
   第C158版:信息披露
   第C159版:信息披露
   第C160版:信息披露
   第C161版:信息披露
   第C162版:信息披露
   第C163版:信息披露
   第C164版:信息披露
   第C165版:信息披露
   第C166版:信息披露
   第C167版:信息披露
   第C168版:信息披露
   第C169版:信息披露
   第C170版:信息披露
   第C171版:信息披露
   第C172版:信息披露
   第C173版:信息披露
   第C174版:信息披露
   第C175版:信息披露
   第C176版:信息披露
   第C177版:信息披露
   第C178版:信息披露
   第C179版:信息披露
   第C180版:信息披露
   第C181版:信息披露
   第C182版:信息披露
   第C183版:信息披露
   第C184版:信息披露
   第C185版:信息披露
   第C186版:信息披露
   第C187版:信息披露
   第C188版:信息披露
   第C189版:信息披露
   第C190版:信息披露
   第C191版:信息披露
   第C192版:信息披露
   第C193版:信息披露
   第C194版:信息披露
   第C195版:信息披露
   第C196版:信息披露
   第C197版:信息披露
   第C198版:信息披露
   第C199版:信息披露
   第C201版:信息披露
   第C202版:信息披露
   第C203版:信息披露
   第C204版:信息披露
   第C205版:信息披露
   第C206版:信息披露
   第C207版:信息披露
   第C208版:信息披露
   第C209版:信息披露
   第C210版:信息披露
   第C211版:信息披露
   第C212版:信息披露
   第C213版:信息披露
   第C214版:信息披露
   第C215版:信息披露
   第C216版:信息披露
   第C217版:信息披露
   第C218版:信息披露
   第C219版:信息披露
   第C220版:信息披露
   第C221版:信息披露
   第C222版:信息披露
   第C223版:信息披露
   第C224版:信息披露
   第C225版:信息披露
   第C226版:信息披露
   第C227版:信息披露
   第C228版:信息披露
   第C229版:信息披露
   第C230版:信息披露
   第C232版:信息披露
   第C233版:信息披露
   第C234版:信息披露
   第C235版:信息披露
   第C236版:信息披露
   第C237版:信息披露
   第C238版:信息披露
   第C239版:信息披露
   第C240版:信息披露
   第C241版:信息披露
   第C242版:信息披露
   第C243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