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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5号) 2012-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联合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副主承销商: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盛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发行人网站(www.ccccltd.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1、本公司部分业务在下属子公司运营,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母公司报表时,对下属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母公司层面,只有下属子公司宣告分配股利或利润时,才确认为投资收益。因此,合并财务报表的盈利指标更能反映本公司的盈利能力,而母公司报表中的净利润及可供分配的利润会对本公司的利润分配能力(包括现金支付能力)产生影响。 如果下属子公司未能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将导致母公司报表和合并报表的盈利指标(例如净利润)存在一定差异。 2、本公司在8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其中非洲、中东、南美洲、东南亚为本公司海外业务的重点市场。非洲、中东等部分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及经济状况通常存在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如果相关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局势发生不利变化,或中国政府与相关国家和地区政府之间在外交和经济关系方面发生摩擦或争端,将给本公司在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海外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此外,本公司在国际市场的业务经营主要面临来自以下方面的其他风险:在外国的资产被没收或收归国有;暴动、恐怖活动、战乱或其他武装冲突;全球性或地方性政治军事局势紧张;政府更迭或外交关系变动或局势紧张;自然灾害;通货膨胀、汇率波动及外币兑换限制;没收性税金或其他不利的税务政策;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或限制、政府对付款或资金流动的限制;法律制度不健全令本公司难以行使合同权利、与外国合资伙伴、客户、分包商或供应商潜在诉讼得不到公正处理等。 若上述海外政治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使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受到影响,进而给本公司海外业务收入及利润带来一定风险。 2011年年初以来,利比亚局势动荡,继而发生战乱,本公司在利比亚所有人员已经撤离,经营活动全部停止。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在利比亚共有5个在建项目,其中住房建设项目2个,基础设施项目3个,分别与利比亚住房与基础设施部和利比亚行政中心发展局签订,合同总额150.48亿元1。截至2011年6月30日,利比亚各项目累计确认收入27.00亿元,其中于2010年度确认收入16.16亿元,约占本公司2010年度收入的0.59%;2011年1-2月,本公司在利比亚的有关项目共确认收入3.63亿元。利比亚事件发生后,公司即安排全部员工撤离,工程项目处于中断状态,因而未继续确认收入,上述利比亚项目收入约占本公司2011年1-6月收入的0.26%。截至2011年6月30日,未完成合同额为123.48亿元2,约占本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未完成合同额的2.32%,对本公司的经营及业务影响较小。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在利比亚的项目资产合计22.78亿元,占公司总资产的0.66%,主要为已完工未结算工程、固定资产、其他流动资产、预付账款、实物存货、银行存款、长期应收款(质保金)和应收账款。其中,已完工未结算工程金额为11.47亿元,固定资产为2.70亿元,其他流动资产(按当地法律法规于项目开工时预缴的税金)为2.70亿元,预付账款2.37亿元,实物存货为2.03亿元,银行存款为0.71亿元,长期应收款余额为0.59亿元,应收账款0.21亿元。同时,本公司上述5个项目已从业主收到的预收款余额为17.17亿元,开具保函折合人民币约25.34亿元,其中,履约保函折合人民币约2.99亿元,预付款保函折合人民币约22.35亿元。 利比亚事件发生后,本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应急机制,成立了利比亚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本公司人员已全部安全撤离,无人员伤亡,营地已封闭。本公司各项目部在撤离前对现场资料、设备等都已登记造册,进行了妥善处理。尽管采取了上述资产保全措施,公司仍可能发生一定的经济损失,损失及赔付的最终方案将在我国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由战后利比亚政府、利比亚中资企业及其他相关各方于战后谈判共同确认。2011年11月利比亚过渡政府成立后,利比亚战后重建工作积极稳妥推进,公司也派出工作组重返利比亚,积极与项目业主、过渡政府相关部门就项目索赔及项目复工进行初步协商,以尽快对尚未完成的项目进行有关善后安排。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公司项目现场设备、材料的保全情况以及工程后续进展、保险理赔等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1以原合同货币利比亚第纳尔计,总合同额为28.41亿利比亚第纳尔,按照合同签订时的汇率折算,对应人民币150.48亿元。 2以原合同货币利比亚第纳尔计,未完成合同额为23.39亿利比亚第纳尔。 3、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份中,一部分将用于换股吸收合并路桥建设。换股比例即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中每股路桥建设股票可以换取的中交股份A股股票数量,其计算公式为换股比例=路桥建设的换股价格/中交股份的换股价格(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其中,路桥建设换股价格为14.53元/股,系以2010年12月30日路桥建设审议通过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均价11.81元/股为基准,给予23.03%的风险补偿溢价而确定。路桥建设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路桥建设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以2010年度末总股本408,133,01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2011年度。2011年5月24日,路桥建设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路桥建设除息后的换股价格为14.50元/股。 中交股份换股价格为通过询价确定的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发行价格,最终换股价格将受发行时市场估值水平和公司未来业绩预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发行价格水平的高低及上市时的市场环境将影响中交股份A股上市首日的表现,可能影响参与换股的路桥建设股东的损益。因此,中交股份换股价格及换股比例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投资者换股损益带来一定风险。 4、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与本公司A股发行互为前提。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或本公司A股发行能否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本公司A股发行或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未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核准,则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不会实施,本公司和路桥建设股价可能发生波动。如果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的时间晚于预期,二级市场交易风险也将相应加大。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A股股票将申请在上交所上市交易。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受多种风险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投资者发生投资损失。如果本公司A股上市后的二级市场表现低于市场预期,则选择换股的路桥建设股东有遭受投资损失的风险。 5、为充分保护路桥建设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将向路桥建设除中交股份及其四家全资子公司以外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中银国际、国泰君安及中信证券担任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在现金选择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路桥建设股东(本公司及四家全资子公司除外)可以自行选择以其所持有的路桥建设股票按照12.31元/股的价格全部或部分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路桥建设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路桥建设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1年5月24日,路桥建设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实施完毕。路桥建设除息后的现金选择权价格为12.29元/股。 但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路桥建设股东须在现金选择权有效申报期(具体安排将由本公司另行公告)内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在有效申报期外进行的现金选择权申报均为无效。若路桥建设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时路桥建设即期股价高于现金选择权行使价格,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将可能使其利益受损。此外,路桥建设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还可能丧失未来本公司股价上涨的获利机会。 6、本次换股吸收合并方案于2011年3月25日经中交股份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路桥建设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路桥建设股东大会的相关决议对路桥建设全体股东均具有约束力,包括在该次股东大会上投反对票、弃权票或未出席该次股东大会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的股东。在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获得有关审批机关核准或批准后,除中交股份及其四家全资子公司以外,未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路桥建设股份将按照换股比例强制转换为中交股份换股发行的A 股股份。 7、根据2011年3月25日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14,82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每股人民币0.16元的股息(含税),总计约人民币2,372,000千元,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分配后留存的以前年度累积滚存利润及2011年1月1日至公司本次A股发行日新产生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本次A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公司编制了2011年度合并盈利预测报告,普华永道对此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1)第1010号)。尽管本公司2011年度盈利预测的编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但是由于:(1)2011年度盈利预测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2)国家宏观经济、行业形势和市场行情具有不确定性;(3)国家货币、财政、利率、汇率和税收政策具有不确定性;(4)国家相关行业及产业政策具有不确定性;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的因素,本公司2011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本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合理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9、2010年,本公司装备制造业务分部营业收入为17,535,973千元,分部净亏损为886,711千元,出现了经营亏损的情况,其中振华重工在经营规模上占据了该业务分部的较大比重。振华重工作为外销产品占比较大的世界领先装备制造企业,在全球金融危机中受到国际航运业、集装箱运输业以及港口码头建设低迷的冲击较大。2010年振华重工发生经营亏损的主要原因:①受到下游市场需求大幅减少以及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利影响,2010年振华重工营业收入较2009年的降幅达到37.90%。此外,人民币兑美元等主要国际货币的快速升值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减少了出口型企业外币结算合同的收入规模。上述不利因素使得振华重工2010年的营业收入较2009年大幅减少104.48亿元,成为2010年本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板块出现亏损的最主要原因。②振华重工所从事的重型装备制造业务兼具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和劳动密集的特征,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大量的劳动力资源决定了该行业中的固定成本规模较大,经营杠杆系数较高。振华重工在2010年营业收入大幅下降至171.16亿元的同时,其营业成本仍然处于165.99亿元的较高水平,致使营业毛利仅为5.17亿元,较2009年下降82.65%。③2010年振华重工基于订单执行情况变化、产品及有关原材料价格下降等因素,对于相关资产进行了审慎、合理的减值测试,并形成资产减值损失2.20亿元,较2009年增加了1.24亿元,增幅达129.75%,该等资产减值损失亦对于2010年振华重工的经营业绩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尽管2010年受到行业景气周期及宏观经济的影响,振华重工出现了其发展历史上的首次亏损,但其在传统港口机械领域的行业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集装箱起重机市场占有率连续14年排名第一,并进一步扩大了市场份额,远远领先于其他竞争对手。此外,本公司成功收购全球一流海工装备设计公司F&G,将与振华重工在海工装备研发、设计、制造环节形成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为本公司进入附加值更高的海上钻井平台市场奠定良好的基础。 随着宏观经济的好转及下游市场需求的恢复,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板块的经营状况正逐步改善。2011年1-6月,该业务板块新签合同额为142.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1.88%,其中作为传统优势产品的港口机械新签合同额较上年同期增长24.60%;海工装备及钢构新签合同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62.90%,新业务占比明显上升,业务结构升级效果明显。2011年1-6月,本公司装备制造业务板块实现营业收入8,789,353千元,净亏损为282,524千元,发生亏损的主要原因是下游市场处于逐步恢复的过程中,虽然订单量显著增加,但产品销售单价并未大幅提升;此外,人民币升值、央行连续加息、固定成本较高等因素亦对公司的成本控制和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2010年起开展的“降本增效”管理措施,使得该业务亏损状况得到遏制,盈利能力正在逐步回升。 10、普华永道对本公司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10年、2009年和2008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1)第11016号)。此外,由于本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公告了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九个月期间的未经审计财务数据。上述财务数据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一、财务报告,(二)财务会计报表”。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资料
二、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方式 本公司设立于2006年10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公司整体重组并境内外上市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063号),同意中交集团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 2006年9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172号)批准了本公司的国有股权设置及管理方案。中交集团投入本公司的净资产16,171,803千元按66.78%的比例折为108亿国家股,占总股本的100%;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设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173号)批准了中交集团作为发起人设立本公司。同日,本公司发起人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决议设立本公司。 2006年10月8日,本公司取得了国家工商总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000001004056。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0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中交集团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发评报字[2006]号第038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中交集团作为发起人投入本公司的资产总额共计30,244,194千元,负债总额共计14,072,391千元,净资产为16,171,803千元。2006年9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关于对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设立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结果予以核准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170号)对该《资产评估报告》予以核准。 三、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并换股吸收合并路桥建设前,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48.25亿股,本次发行不超过16亿股,本次发行并换股吸收合并路桥建设后,中交股份股份总数将不超过164.25亿股。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财企[2009]94号)及有关规定,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社保基金持有,其中用于吸收合并而发行股份数量免予履行相应的转持义务。本次发行的国有股转持方案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1]232号)批准。 假定公司本次实际发行A股数量达到本次发行的上限,即16亿股,则本次发行并换股吸收合并路桥建设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所示:
(二)本公司前十大股东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资料通过Computershare Hong Kong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得;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前十大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资料通过Computershare Hong Kong Investor Services Limited(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得。 (三)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中交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主营业务 (一)本公司主营业务概况 本公司为中国乃至全球范围内领先的多专业、跨国经营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本公司的四项核心业务——基建设计、基建建设、疏浚和装备制造在相应行业中均处于领导地位。在基建设计和建设领域,本公司具有承建项目类型全面、产业链完善、国际业务突出等竞争优势,凭借六十多年来在各类项目中积累的丰富营运经验、专业知识及技能,本公司已经形成了全球领先、国内一流的基建项目全流程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在疏浚领域,本公司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疏浚企业,同时在国内沿海疏浚市场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该项业务盈利水平较高、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有望成为本公司最为有力的利润增长点之一。在装备制造领域,本公司长期占据着世界港口集装箱起重机械行业龙头地位,并且已经跻身全球一流海工装备设计企业和领先的海洋工程辅助船舶制造企业之列,港口机械市场的逐渐回暖和海工装备市场的快速增长为本公司该项业务提供了巨大的市场机遇和良好的盈利前景。 国内市场是本公司经营的重点和基础,本公司业务遍及全国各地,在我国经济最繁荣、发展最迅速的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及珠江三角洲地区尤为活跃,在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也发挥了交通基础建设的中流砥柱作用。同时,本公司在相关行业内均属于国际化水平最高的中国企业之一,本公司的业务遍布全球80多个国家及地区,国际业务地区主要包括非洲、中东、南美洲,东南亚等。 (二)行业竞争情况和本公司的竞争地位 本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相关行业存在不同程度的市场竞争,竞争对手来自多方面,主要包括中国的大型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以及国际同行业公司。 在基建设计和基建建设业务领域,总体而言该等行业从业企业数量较多、市场开放度较高。就细分子行业而言,在港口航道建设领域,全国范围内有七家企业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占据了其中六家,因此来自其他企业的竞争相对有限;在道路及桥梁建设领域,本公司专注于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和大型桥梁的设计建设,该等市场技术门槛相对较高,竞争集中在大型央企、部分地方国有基建企业以及少数民营企业之间;在铁路建设领域,本公司面临来自中国铁建、中国中铁等大型央企较为激烈的竞争。 疏浚业务领域,在国内市场上目前尚无与本公司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在国际市场上,本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国际四大疏浚企业,随着本公司逐步加大海外业务开拓力度,未来本公司在国际市场上与其的竞争将更为激烈。 装备制造业务领域,本公司的传统优势产品——港口机械在全球范围内都具有绝对竞争优势;未来本公司装备制造板块的重点发展领域为海工装备的设计和制造业务。就海工装备设计而言,本公司拥有世界一流的钻井平台和辅助船舶的设计能力,主要竞争对手为欧美设计企业;就海工装备制造而言,本公司拥有全球领先的辅助船舶建造能力,主要竞争对手为欧美、新加坡、韩国以及国内部分主要的船舶重工企业。 (三)本公司的竞争优势 1、各项业务均处于行业领导地位的全球领先企业 本公司作为综合实力领先全球的“世界500强企业”,主营业务涉及基建设计、基建建设、疏浚和装备制造四大板块,本公司在所从事的各业务板块中均处于行业领导者的地位,因此无论从单项业务的市场竞争力还是从公司综合实力来看,本公司均为全球领先企业。 2、产业链完善、协同效应明显,一体化服务凸显实力 本公司是我国乃至全球领先的以基建设计、基建建设、疏浚及装备制造为主业的多专业、跨国经营的特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除在交通基建领域拥有最为完整的产业链以外,本公司各大业务板块之间也有着良好的协同效应。随着科技水平和施工能力的不断提高,建设工程正朝着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拓展,在此类规模巨大、涉及领域众多、需要系统规划和一体化服务的综合工程项目中,本公司的产业链协同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能力形成了在该等领域首屈一指的竞争优势。 3、各业务板块协同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 本公司下属基建设计、基建建设、疏浚及装备制造四大核心业务板块近年来发展势头良好,并且形成了良好的产业协同效应,该等全面稳定的业务结构和产业布局使得本公司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已经成为行业内极具市场竞争力的领先企业。随着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本公司2008-2011年已连续四年入选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500强企业”,并且排名逐年快速提高,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分别为第426位、第341位、第224位和第210位,成为排名上升最快的企业之一。 4、新型商业模式扩展利润增长空间 本公司在承担基建设计和建设任务的同时,积极挖掘产业链中附加值更高的投资业务,成功开辟了BOT、BT等具有投资性质的新型业务模式,已经形成了公司未来发展中强有力的利润增长点。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正在实施或策划的投资项目近65个,投资总额超过1,400亿元。本公司该等新型商业模式的开拓初具成效,形成了一定的业务规模,相当数量的项目已经进入项目回报期。 5、科研实力雄厚、创新能力突出 本公司十分重视科研开发对于经营实力的提升作用,2008年、2009年、2010年和2011年1-6月,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分别为1,094,461千元、1,734,837千元、1,606,003千元和545,713千元。本公司建立和完善了管理层、实施层和应用层三级联动、结构合理、高效运转的技术创新体系,形成了“21心、13室、12所”(即7个国家级技术中心,14个省级技术中心,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7个集团重点实验室,12个以科技研发为主的科研院、所)为核心的研发集群,在相关科研开发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6、品牌以及国际化战略优势 本公司作为位列“世界500强企业”第210位的特大型、多专业的企业集团,拥有我国一流基建设计和建设企业、国内第一的港口设计和建设企业、中国最大国际工程承包商、全球最大疏浚企业、世界最大港口机械制造企业等行业美誉。在长期的国际化经营过程中已经在相关行业中形成了卓越的品牌优势,本公司拥有的“中国交通建设(CCCC)”、“中国港湾(CHEC)”、“中国路桥(CRBC)”和“振华重工(ZPMC)”四大知名品牌享誉海内外。在开展国内外市场竞争的过程中,上述品牌优势为本公司拓宽营销渠道和提升市场认知度奠定了良好基础。 7、管理水平及内部控制领先 本公司的管理层拥有丰富的管理技巧、营运经验及行业专业知识,在相关领域的从业经验平均超过20年,理解业务模式透彻、把握经营风险到位,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同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综合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体系,形成了覆盖各项业务的管理和工作流程,通过推进全面风险管理,建立了财务、资金、科技、法律、生产经营、全面预算、考核统计、人力资源、海外管理9大管理系统,该等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效保障了本公司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较强的风险控制及防范能力。 8、人才结构完善、人力资源优势显著 本公司始终把人力资源作为企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始终将人才作为驱动公司业务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同时本公司拥有多位在相关行业公会中担任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权威人士。本公司不断根据发展需要调整人才结构,积极引进、培养设计、铁路、市政、海外、疏浚、装备制造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有效缓解了制约企业快速发展的人才瓶颈。人力资源优势是本公司近年来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也是公司未来盈利能力持续增强的重要保障。 五、与本公司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 1、主要生产设备 (1)基建建设业务的主要生产装备 本公司在基建建设业务中需要使用多种工程船舶、重型机械和其他设备,本公司拥有的与基建建设业务相关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具体如下:
(2)疏浚业务的主要生产装备 本公司在疏浚业务中需要多种船舶和其他设备,本公司拥有的与疏浚业务相关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3)装备制造业务的主要生产装备 本公司在装备制造业务中需要使用多种重型机械、工程船舶和其他设备,本公司拥有的与装备制造业务相关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注:除数控火焰切割机和重型铲车外,其余设备均为50万元以上 2、主要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自有房屋共计1,382项、总建筑面积为2,661,980.53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①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本公司拥有的房屋中有1,155项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总建筑面积为2,287,287.08平方米。 ② 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本公司拥有的自有房屋中尚有227项、总建筑面积为374,693.45平方米的房屋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其中生产经营性房产190宗、总面积260,884.48平方米,占公司使用房屋总建筑面积的8.05%。 本公司律师嘉源认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公司使用房屋的比例较低且不存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权属争议或纠纷,不会对本次发行和公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③ 房屋抵押的情形 本公司自有房屋中有3项、总建筑面积为1,337.31平方米的房屋设置了抵押。 (2)租赁房屋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共596项、总建筑面积为580,163.94平方米,公司均已就该等房屋与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协议。 本公司律师嘉源认为:对于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公司已与出租方签署了租赁协议,该等协议对公司及出租方均具有约束力,公司租赁使用该等房产未产生争议或纠纷。 (二)主要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1)自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共548宗、总面积为16,607,797.18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① 以出让或国家作价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通过出让及作价入股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共535宗、总面积12,846,602.85平方米,该等土地使用权为本公司合法拥有,本公司已获发该等出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取得土地部门出具的权属证明。其中44宗、共计847,591.07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已经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改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复》(国土资函[2006]487号)批准采取国家作价入股方式进行处置,目前,本公司正在就该等土地办理换领作价入股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手续。 本公司律师嘉源认为:对于已批准以作价入股、暂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办理该等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存在实质法律障碍;对于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土地使用权,根据相关国土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公司依法取得该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实质法律障碍。 ② 保留划拨用地 本公司下属企业山西中交翼候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本公司通过中交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89.78%股权)因晋城至侯马高速公路占用了5宗、总面积为3,378,724.05平方米的划拨用地。国土资源部已就该等划拨用地出具了《关于晋城至侯马高速公路关门至侯马段建设 (下转A1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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