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2012-006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租赁合同的公告 2012-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光船租赁合同 2、出租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3、承租人:台洲市万轮达海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轮达海运) 4、合同期限:五年 5、租金总额:2700万元 一、租赁事项概述 2012年1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万轮达海运签署光船租赁合同,香溢租赁将自有的散货船出租给万轮达海运。 2011年4月26日,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需要,代表公司签署各类经营、管理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 该租赁行为属香溢租赁日常经营活动,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承租人基本情况 承租人:台洲市万轮达海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台洲市椒江区 注册资本:253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连富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普通货物运输。 本次租赁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16018吨散货船一艘 2、租赁期限:2012年1月30日至2017年1月29日。 3、租金总额:租金按支付清单约定,按月支付,租金合计为2700万元。 四、履行租赁合同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同约定:万轮达海运应当办理一切险及第三责任险;在使用船舶时,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在合同约定的航区内,按照船舶的性质使用;如未按期支付租金,香溢租赁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等,从而使合同履行风险得到控制。 本次光船租赁合同的履行,对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具有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2、香溢租赁与万轮达海运签署的光船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月30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