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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2-012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在江苏省太仓经济开发区宁波东路2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于董事长严俊旭先生出差在外,无法履行主持2012年第一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职务,经与会董事推举由董事金亮先生主持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47,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205,750,000股的71.6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4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4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450,0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刘志勇、都伟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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