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1-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2-00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程继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选举刘志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前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聘任程继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选举刘志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独立董事: 张利国、余应敏 2012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2-002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2年1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12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人,参加会议董事6人。会议情况已通报公司监事会,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刘志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并聘任程继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刘志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辞呈,前述辞职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志涛先生自担任公司总经理以来,勇于开拓,坚持改革与创新,奠定了九芝堂发展的良好基础。本公司董事会对其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因刘志涛先生已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程继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程继忠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刘志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志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刘志涛先生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31日 附:个人简历 程继忠先生,大学学历。曾任步长集团商务、OTC总经理,陕西国际商贸学院副院长,山东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继忠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志涛先生,大学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曾任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稽核部部长、采购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刘志涛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