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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特别报道》反响强烈,业内表示——TitlePh

新股发行改革迫在眉睫 八大制度创新可借鉴

2012-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杨冬 张哲

  证券时报记者 杨冬 张哲

  昨日,本报推出了《深化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特别报道》,分别从新股高定价成因、询价利益链、打新成本以及“三高”解决办法等多个角度,对现行新股发行体制的弊端和下一阶段新股发行改革的重点做出深度剖析。

  该报道一经推出,立即在业界引起强烈反响。多家投行、基金公司、私募机构、行业研究员等业内人士纷纷致电本报,共同探讨继续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措施与办法。

  上海一家大型券商自营部负责人表示,报道当中所提出的新股发行改革八大制度创新在现实环境下特别有借鉴意义,尤其是美国式招标的询价制度与“买者自负”的市场化精神不谋而合,对于恢复市场秩序、保护询价参与者利益颇有意义。该负责人表示:“我们虽然不会公开宣布暂停首次公开发行(IPO)申购,但在实际情况中肯定会有所选择,比如在报价时可以选择比较低的报价,给足安全边际。不过,这也只能是一个折中的办法。要想从根本上唤起新股发行市场的健康活力,则需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与证券时报记者交流的所有询价机构都支持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上海某合资基金公司策略分析师表示,去年大量新股出现破发,造成的后果之一就是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看淡新股,长远来看不利于吸引长期资金入市,因此新股发行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深圳一家私募机构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在新股发行市场环节,买卖双方博弈力量的失衡是造成“三高”现象的根源,报道对此方面进行深入分析,这对于约束卖方行为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不过,以保荐机构为代表的卖方阵营则认为在高价新股形成过程中,以询价机构为代表的买方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一些基金公司,他们的报价行为决定着询价区间,但他们拿的都不是自己的钱,有时比散户还要短视。”一位投行人士指出。

  此外,无论是买方机构还是卖方机构均提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随着投资者在二级市场遭遇滑铁卢,越来越多的资金涌入一级市场掘金。这种现象带来的问题很大,也就是实体经济虚拟化,大量资金囤积一级市场,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冲击和伤害不小。

  因此,机构提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就是,实现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之间的协调发展,降低A股市场运行过程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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