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2月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2-009TitlePh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集和出席情况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2年1月31日在浙江省上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西路180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0名,代表所持表决权的股份377,502,391股,占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2.06%;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76,612,822股,占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51.94%;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89,569股,占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0.1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建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376,986,819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反对395,552股,弃权120,020股,大会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未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一月三十一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数 据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