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22 证券简称:福晶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1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2012-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关于认定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和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以及《关于福建省2011年第一、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请的复函》(国科火字【2011】327号)的有关规定,经有关专家评审,本公司被认定为福建省2011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F201135000107),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司自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三年内所得税率将按15%的比例征收,本公司将延续享受该税收优惠政策。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