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2年2月1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股票简称:烟台万华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2-04号TitlePh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月31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人,代表股份数额1,102,089,6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97%,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丁建生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就董事会的各项提案以记名方式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宁波万华聚氨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7,277,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02,089,626股的99.56%;反对票4,812,134股;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关于为烟台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发行10亿元企业债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097,277,49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1,102,089,626股的99.56%;反对票4,812,134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邹大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是:

  认为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同意将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的必备文件一并公告,并依法对其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31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52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综 合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C009版:数 据
   第C010版:数 据
   第C011版:信息披露
   第C012版:信息披露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
   第D025版:信息披露
   第D026版:信息披露
   第D027版:信息披露
   第D028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