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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2-005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2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2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景贤同志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到会董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将公司持有的4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2011年5月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其中: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3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根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4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期限1年,为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的金额为53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5000万元短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1年。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用连城分公司林木资产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贷款行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用连城分公司47107亩林木资产(评估值8110.88万元)为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申请的金额为37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期限3年;同意追加连城分公司40153亩林木资产(评估值4502.19万元)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向公司提供的金额为4180万元,期限至2015年4月16日的长期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因工作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刘健同志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这将造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不到三分之一,因此,刘健同志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推荐陈昌雄同志(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定于2012年2月17日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⑴关于将公司持有的4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的议案; ⑵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议案; ⑶关于用连城分公司林木资产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⑷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⑸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30日
个人简历 陈昌雄:男,49岁,博士学历,教授。历任福建林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福建农林大学副教授、系主任。现任福建农林大学教授、系主任。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2-006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月2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2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叶家根同志主持,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会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到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因工作调整,叶家根同志已经辞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增补刘翔晖同志(简历附后)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月30日
个人简历: 刘翔晖:男,36岁,本科学历,工程师、律师。历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政综合办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工监事。现任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委员会主任助理、人力资源办公室主任、工会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该同志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最近五年无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惩戒,该同志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2-00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㈠召开时间:2012年2月17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㈡召开地点: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㈢召集人: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㈣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㈤出席对象:⑴截止2012年2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如股东本人不能出席会议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⑶见证律师和其他邀请人员等。 2、会议审议事项 ㈠提案名称 ⑴关于将公司持有的400万股“兴业银行”股票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永安市支行的议案; ⑵关于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50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授信的议案; ⑶关于用连城分公司林木资产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⑷关于更换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⑸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㈡披露情况 上述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议案的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2月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㈠登记办法: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委托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㈡登记地点: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㈢登记时间:2012年2月13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4、其他事项 ㈠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 旌 联系地址: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东路819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邮 编:366000 联系电话:(0598)3600083 传 真:(0598)3633415 ㈡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月30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 出席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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