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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年第1号)

2012-02-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1年4月6日《关于核准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492号)核准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5月31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11月3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未经审计)截止日为2011年9月30日(特别事项注明截止日除外)。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情况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安奎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农业机械研究所主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外经处处长、香港吉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吉林天信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5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至今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Wolfgang Matis 先生,董事,德国籍,法兰克福商学校经济专业(Frankfurt Business School of Economics)。曾任德意志银行全球固定收益负责人、全球市场负责人,董事总经理(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公司(法兰克福)董事会成员、CEO兼发言人。

  Mark Cullen 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C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1998 年9 月至2000 年6 月在北京大学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0 年7 月至今历任清华大学法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利刚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2001年2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李道滨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经济师。1988年7月至1990年9月任职于厦门华侨博物馆。1993年7月至1998年9月任职于中国厦门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市场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邵秋涛先生,金融硕士,澳大利亚籍,12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任职于成都证券、大鹏证券、国信证券,从事行业研究工作,先后担任研究员、高级研究员;2006年12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公司高级研究员、投资经理,2010年11月25日至2012年1月3日任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基金经理职务。2011年5月31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无。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戴京焦女士,总经理助理邵健先生、总经理助理詹凌蔚先生、总经理助理陶荣辉先生、股票投资部总监刘天君先生、机构投资部总监党开宇女士、资深基金经理陈勤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九层

  邮政编码:100031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成立时间:2009年1月15日

  基金托管资格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号

  注册资金:32,479,411.7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10-63201510

  传真:010-63201816

  联系人:李芳菲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现有员工130名,其中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律师等专家10余名,服务团队成员专业水平高、业务素质好、服务能力强,高级管理层均有20年以上金融从业经验和高级技术职称,精通国内外证券市场的运作。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中国农业银行托管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共113只,包括大成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源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平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积极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阳领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同德主题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裕阳证券投资基金、汉盛证券投资基金、裕隆证券投资基金、景福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久嘉证券投资基金、长盛成长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大成债券投资基金、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信全债指数增强型债券投资基金、长信利息收益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长盛动态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精选增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瑞强势地区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诚四季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货币市场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盛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泰达宏利首选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价值成长双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宝盈策略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牛创新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益民创新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夏复兴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成红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双利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申万巴黎竞争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成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天治稳健双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信利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进取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建信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大成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上证180公司治理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证5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邮核心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中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东吴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消费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汇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景丰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大成深证成长4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泰达宏利领先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信用添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东吴中证新兴产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四季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瑞进取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汇添富社会责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工银瑞信消费服务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黄金主题证券投资基金(LOF)、中邮中小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浙商聚潮产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广发中小板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南方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投摩根新兴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金元比联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商安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南方中国中小盘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富国中证5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长信内需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大成中证内地消费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海消费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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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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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

  (2)中国银行

  ■

  (3)中国工商银行

  ■

  (4)招商银行

  ■

  (5)交通银行

  ■

  (6)中国民生银行

  ■

  (7)深圳发展银行

  ■

  (8)宁波银行

  ■

  (9)青岛银行

  ■

  (10)南京银行

  ■

  (11) 东莞银行

  ■

  (12) 徽商银行

  ■

  (13) 临商银行

  ■

  (14) 杭州银行

  ■

  ■

  (15)温州银行

  ■

  (16)上海农村商业银行

  ■

  (17)江苏银行

  ■

  (18)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

  (19)渤海银行

  ■

  (20)洛阳银行

  ■

  (21)深圳农村商业银行

  ■

  (22)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

  (23)烟台银行

  ■

  (24)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

  (25)汉口银行

  ■

  (26)华夏银行

  ■

  (27)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9)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0)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6)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1)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3)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5)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0)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1)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2)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4)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5)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6)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7)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8)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9)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61)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8)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0) 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1)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2)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4)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6) 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77)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7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9) 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1)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3)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4) 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86) 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 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88)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89)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1)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5)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6)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二)注册登记机构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致力于挖掘中国经济中快速成长的行业,并投资于其中领先成长的企业,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基金持有人获取长期、持续的超额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资产配置范围: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3%。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快速成长行业中的领先成长公司。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本基金首先参考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形成的大类资产配置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将重点评估以下几个因素:宏观因素——包含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的变化;市场因素——包含货币供给指标以及流动性的变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估值因素——包含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同时,本基金作为主动管理的成长性股票基金,也将参考宏观策略部门提供的研究分析建议,并结合投资组合超额收益获取能力综合考虑作出大类资产配置决策。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优先配置股票资产,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为发挥基金管理人对成长股的投资优势,本基金将80%以上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快速成长行业中的领先成长公司。

  (2)行业配置策略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中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和自主创新的速度正在不断加快,很多行业都出现了超常规的发展。快速成长行业将摆脱传统行业的低层次红海竞争,在蓝海领域获得超快收入增长和丰厚利润回报。本基金将通过以下三个步骤来寻找快速成长行业:

  a)预判宏观经济与外部环境趋势

  本基金将依托基金管理人强大的研究平台,包括宏观、策略、行业、定量等团队,对经济周期和产业结构的发展趋势进行预判,结合对科技、社会、人口、政策等变量的跟踪分析,建立寻找快速成长行业的分析框架。

  b)确定快速成长行业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将通过科学的行业对比和分析流程,综合考虑备选库中各行业的成长空间、成长速度、可持续性等指标,选择具备足够投资广度和深度的快速成长行业,并根据外部环境、估值对比等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而言,本基金主要从以下投资方向挖掘快速成长行业:

  ①伴随中国经济的转型过程中,在长周期中表现显著高于市场总体水平的行业;

  ②在商业模式、技术创新、行业细分等领域涌现出的具有成长潜力的新兴行业;

  ③在短期市场景气波动周期,如经济复苏期中存在的阶段性快速发展的行业。

  c)建立快速成长行业的备选库

  某些行业之所以领先经济整体增速,在于其前瞻性的顺应了社会发展趋势。通过对经济周期、外部变量、产业结构的趋势预判,基于中长期跨度,本基金对快速成长行业进行财务指标筛选,选择预期未来三年主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超出GDP增长率的行业来建立快速成长行业的备选库。

  (3)股票投资策略

  在股票选择层面,本基金将在快速成长行业备选库中寻找市场占有率较高、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领先成长公司,并结合研究团队实地调研、定性定量分析、以及市场情绪等因素,对股票配置策略进行动态调整。

  a)领先成长公司的选择

  领先成长公司可以更好的分享行业的快速成长,最终获取更高的收入及利润回报。领先成长公司具备以下特点:

  ①机制领先:具有运作良好的经营机制,制定了明确可执行的企业发展战略;

  ②团队领先:管理层稳定,实现对企业的有效治理,具备领先的团队组织建设能力;

  ③技术领先:在技术上具有独特的领先优势,掌握专门技术或专利;

  ④市场领先:企业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在市场上处于领先地位,企业形成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客户忠诚度较高;

  ⑤商业模式领先:企业在商业模式、流程管理、业务创新等方面保持领先,竞争者难以模仿。

  本基金建立起一套多维领先成长公司分析模型,依托嘉实基金的研究团队,在快速成长行业中自下而上对那些成长战略清晰可行、核心竞争力突出、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治理合格的企业进行定性定量研究和实地调研,并对比分析其成长空间、成长速度、成长确定性、成长弹性、成长动力、成长估值等多维指标,选择领先成长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代表上市公司成长性的财务指标主要有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本基金在个股成长性层面选择预期未来三年主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速处于A股市场前列的上市公司。

  b)成长股估值分析与动态调整

  领先成长公司的成长性等多项指标,会随着外界环境、内部动力的改变而变化。本基金将密切跟踪被投资企业的经营进展和估值变化,及时增加符合投资标准的新品种、淘汰不再符合标准的旧品种,以维持投资组合的攻击力。

  市场情绪波动也会让投资者对成长性过渡透支、或者过于悲观。本基金将建立一套成长股估值评价体系,包括成长股和大盘的估值溢价对比、以及个股估值比较等部分,以寻找低估值的企业、规避估值过高企业。

  通过以上的动态调整,本基金将精选具备领先成长潜力与相对估值优势的个股来构建投资组合。

  c)股票投资组合的平衡管理

  中国证券市场大盘指数的权重主体是金融地产原材料等弹性极大的周期板块;处于发展初期,市场的波动性较大,个股同涨共跌较为普遍。所以当经济向上拐点出现、或者流动性泛滥导致大盘大涨时期,成长股可能因弹性不足而跑输大盘。在市场整体下跌时期,成长股也可能因为成长性被透支而出现较大幅度的下跌。

  本基金出于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将在以领先成长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基础上,根据经济和大盘变化与对短期市场景气波动的预期,适时适量加入价值股、周期股,进行股票投资组合的平衡管理,以减少净值波动、回避短期大幅跑输的风险。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5)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权证等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

  (6)风险管理策略

  本基金将借鉴国外风险管理的成功经验如Barra多因子模型、风险预算模型等,并结合公司现有的风险管理流程,在各个投资环节中来识别、度量和控制投资风险,并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结构,来优化基金的风险收益匹配。

  具体而言,在大类资产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宏观策略研究小组进行监控;在行业配置策略的风险控制上,投资流程与风险管理部除了监控本基金的行业偏离风险外,也会根据不同市场情况监控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如大中小盘、周期非周期等的偏离风险并及时预警。在个股投资的风险控制上,本基金将严格遵守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控制单一个股投资风险。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1年9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1只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①2011年5月27日,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五粮液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资于“五粮液(000858)”的决策程序说明:基于五粮液基本面研究以及二级市场的判断,本基金投资于“五粮液”股票,其决策流程符合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②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其他九名证券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1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领先成长股票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1年5月3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2011年5月31日至报告期末未满1 年。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二(三)、投资范围和(七)、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等。该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具体如下:

  表2:基金的申购费率结构表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开放式基金业务,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的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

  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

  表3: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转换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用于支付有关手续费和注册登记费。本基金转换费率按照如下方式收取:

  ①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转换为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时,转换费率均为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1+转换费率)+M

  转换费用=(转出份额×转出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费率/(1+转换费率)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M为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全部转出时账户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②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嘉实公司旗下原有其他17只开放式基金(包括: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间互转,以及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入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时,均采用“赎回费 + 申购费率补差”算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转入金额 = B×C×(1-D)/(1+G)

  转换补差费用 = [B×C×(1-D)/(1+G)]×G

  转入份额 = 净转入金额 / E

  其中,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

  G 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申购补差费率G为零;

  E 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赎回费的25%归入转出基金资产(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除外);根据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合同的约定,该基金的赎回费全部归入该基金资产(注:在运作期和间歇期,该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自2010年5月26日起,嘉实主题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增长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自2011年1月7日起,嘉实策略混合实施暂停转入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3、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根据相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列支。

  (二)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三)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四)基金的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 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3.在“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4.在“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将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代销机构”以及发售公告披露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新增的代销机构,列示在本招募说明书,包括中国农业银行等26家银行,中信证券等73家代销机构,并更新相关代销机构信息。

  5.在“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增加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6.在“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7.增加“第十部分 基金的业绩”:说明了自2011年5月31日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基金业绩。

  8.增加“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2011年4月22日首次刊登招募说明书至2011年11月30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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