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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临2012-05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定于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2月19日下午15:00—2012年2月20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15:00至2012年2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格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组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3日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2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2、《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披露于2012月2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fo.com.cn)。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受理电话登记。

1、法人股股东登记,法人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亲笔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股东应于2012年2月17日前将登记资料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参会股东应在2012年2月17日前或股东大会召开当日递交上述登记资料原件。

上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2年2月17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快递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2012年2月1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公司绍兴管理总部,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11 投票简称:时代投票

3、在投票当日,“时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输入投票代码360611;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100总议案100.00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00
《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2.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时,若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销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站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19日15:00至2012年2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董宋萍

电话:0575-81182951

传真:0575-81182950

地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

邮编:321080

2、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备查文件:关于提案内容请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名称(姓名):   

注册号(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表指示;

审 议 事 项表 决 选 项
同 意反 对弃 权
《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1、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2、经传真登记后请将委托书原件与股东登记其他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寄至本公司。

3、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证券账号。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12-04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9:30在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月18日以电话形式通知各董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9 名,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濮黎明先生主持,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以签字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预案》,四名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林红卫先生、李权先生已实施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有限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租用标准厂房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对场所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四名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林红卫先生、李权先生已实施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2.264%股权。该公司为提高氨纶生产效率,实现氨纶生产的规模化,加大了项目建设的投入。目前,四海氨纶正在进行年产10000吨差别化氨纶项目建设;该项目完成后,四海氨纶将具备年产19500吨差别化氨纶的产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保证了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也通过对四海氨纶往年银行还款记录的查询中,发现其还款信用良好,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风险。对于该笔担保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也为其进行反担保,浙江四海氨纶有限公司在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的同时,公司将会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也就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2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将审议上述二项议案。

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于2012年2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码: 临2012-06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10:15时在公司绍兴管理总部会议室(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汽车站东侧安华路口1号)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2年1月18日以书面和电话形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以通讯和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长丁立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议案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2年度拟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检查,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

监事会认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没有侵占其他股东的利益,其符合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02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2年2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预案》。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林红卫先生、李权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项预案。该议案尚需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关联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将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与各关联方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如下:预计2012年公司与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液碱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4000万元左右;预计2012年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采购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15000万元左右;预计2012年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收取电费等费用约800万元,该费用由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按月度代收代缴;预计2012年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租用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标准厂房的费用约200万元。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型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


关联交易类型


关联人


预计总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商品采购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约1500011,694.98100%
销售商品、液碱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约40001,906.01100%
电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约800704100%
房屋租赁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约200
合计 约2000014,304.99 

截止2012年年初至披露中,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商品采购了0元

公司与浙江昕欣纺织有限公司销售原料了0元

公司向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支付电费0元

公司向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租用标准厂房的的费用为0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2年12月,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为4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寿浩良,注册地址为浙江省绍兴县安昌镇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加工、销售;纺织用纸筒管、纸质包装制品。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总资产为99,603.27万元,净资产为35,657.40万元,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96.04万元,营业利润为4,342.06万元,净利润为4,602.02万元。

(2)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8年4月,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注册资本为328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濮黎明,注册地址为绍兴县安昌镇安华路口,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特种工业用布及高档纺织面料、印染后整理纺织面料、从事非配额许可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

(3)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9年7月6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娄连根,注册地址为绍兴县安昌镇安华路口,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截止2011年8月31日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7,426.38万元,负责总额为2,013.44万元,净资产为15,412.93万元,营业收入为43.12万元,净利润为-191.76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濮黎明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氨纶)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2.264%的股份,四海氨纶的其他股东为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和Shiny Holdings Limited(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其合计持有四海氨纶77.736%的股份。上述交易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三点的第二小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201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处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和股权办理股权期间,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交易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六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都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其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本公司子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目前拥有7.46万平方米的现代化标准厂房,公司租用其标准厂房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对厂房的需求。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在采购商品方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商品市场价格,往下微调确定;销售商品或原材料等各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公司每月向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支付的电费按实际用电量乘以电价确定。公司向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标准厂房租赁费按照市场租赁价确定,公司在审议通过该议案后,与其签署《房屋租赁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采购商品或原材料、销售产品、销售商品等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持续性的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发生交易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稳定商品的供需市场。接受关联方代付电费等其他费用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资源、避免重复建设,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使得公司全部精力致力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租用标准厂房是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而租用关联方的标准厂房,可以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减少多次搬迁所引发的财务费用。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是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少数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了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四名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林红卫先生、李权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3、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有限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租用标准厂房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对场所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4、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的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会认可该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时代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2-03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单位名称: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海氨纶)

担保单位名称: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15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2年2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预案》,同意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1年,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故本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关系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李权先生、林红卫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他非关联董事就该项关联交易均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项担保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执行。

为保证上述贷款及担保的顺利执行,同时规避上市公司担保风险,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在公司担保责任解除前,由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对上述担保提供对应的反担保。

二、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被担保单位名称: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县安昌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寿浩良

注册资本:肆仟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差别化氨纶纤维;加工、销售:纺织用纸筒管、纸质包装制品。

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公司,

其股东构成为:本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2.264%的股权,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四海氨纶49.986%的股权,英属维尔京群岛晓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四海氨纶27.75%的股权。英属维尔京群岛晓一股份有限公司为濮黎明先生一人独资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第三小点的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经审计):总资产为99,603.27万元,净资产为35,657.40万元,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896.04万元,营业利润为4,342.06万元,净利润为4,602.02万元。

三、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绍兴县安昌镇汽车站东侧

法定代表人:沈国军

注册资本:15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纺织品;批发、零售:服装、针纺织品及原料、鞋帽、文体用品、床上用品;无仓储批发:液碱(经营场所不得存放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4月12日止);其他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

截止2010年12 月31日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为(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8,673.64万元,净资产为2,679.22万元。本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819.37万元,营业利润为948.20万元,净利润为708.22万元。

四、反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反担保单位名称: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县安昌镇安华路口

注册资本:17,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胡振华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含对外工程、设备、技术投资);批发、零售;五金建材、针纺织品、服装、轻纺原料、鞋帽、工艺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化学品外)、塑料制品、橡胶制品、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截止的除外).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合并的主要数据(未经审计)为:资产总额为340,024.28万元,负债总额为241,555.55万元,净利润为98,468.73万元,营业收入为92,198.54万元,净利润为1,928.11万元。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品有限公司为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的借款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为多次循环借款,借款总期限为1年。

六、对外担保数量

2011年3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子公司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1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借款金额为12750万元,未逾期担保。

201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持有的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公司大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该议案经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处于股权转让款支付和股权过户期间。

截止目前(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7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86%,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0%,无逾期担保情况。除去绍兴县旭成置业有限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外投资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为控股股东担保0万元,占公司净资产的0%,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在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将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协议》,协议将包括以下内容:

1、如由于四海氨纶公司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在该损失发生后五日内全部偿还给本公司。该损失包括公司代偿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以及为追偿公司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

2、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以持有的四海氨纶相应于公司向其担保数额对应的股权作为上述1项反担保措施的补充保证措施。

八、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决议的担保数量为2012年预估数,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担保数量不得超出此范围,并要求控股股东股东提供反担保。

被担保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为本公司重要参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22.264%股权。该公司为提高氨纶生产效率,实现氨纶生产的规模化,加大了项目建设的投入。目前,四海氨纶正在进行年产10000吨差别化氨纶项目建设;该项目完成后,四海氨纶将具备年产19500吨差别化氨纶的产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保证了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公司也通过对四海氨纶往年银行还款记录的查询中,发现其还款信用良好,公司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风险。对于该笔担保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也为其进行反担保,浙江四海氨纶有限公司在与银行签署借款合同的同时,公司将会与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反担保》。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据统计,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的主担保和辅担保的借款额度约为25400万元。

八、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对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相关文件后,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以及对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李权先生、林红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侵占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民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经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我们认为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和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并且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担保进行反担保,如由于四海氨纶公司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在该损失发生后五日内全部偿还给本公司。该损失包括公司代偿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以及为追偿公司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本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时也提醒上市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的发展。同时也加强与银行方面的联系,密切关系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贷款的还款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3、被担保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银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对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相关文件后,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系公司的参股公司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上述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以及对本次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会[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濮黎明先生、王金马先生、李权先生、林红卫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执行。公司为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15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符合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本次关联担保是公开、公平、公正的,没有侵占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民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经对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近期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的了解,我们认为贷款主要是为了满足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和日常流动资金需求,并且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次贷款担保进行反担保,如由于四海氨纶公司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公司因承担担保责任而造成的损失,浙江众禾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在该损失发生后五日内全部偿还给本公司。该损失包括公司代偿的贷款本金及其利息,以及为追偿公司损失所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也不会损害本公司的独立性。

我们同时也提醒上市公司,加强对外担保的管理,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规范担保行为,加强信息公开披露,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稳定的发展。同时也加强与银行方面的联系,密切关系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贷款的还款情况。

独立董事:徐茂龙

舒 建

周应苗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预测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9月修订)、《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公司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预案》,经我们事先核实,认为公司所预计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公司与浙江四海氨纶纤维有限公司、浙江绍兴昕欣纺织有限公司、绍兴县泰衡纺织有限公司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为正常的商业往来,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租用标准厂房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对场所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的情形。

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履行了回避义务。

独立董事:徐茂龙

舒 建

周应苗

二〇一二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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