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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2-02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2年1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2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谭建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数调整情况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2011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11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216,486,489.56 元(母公司),减去年初未弥补的亏损2,171,826.73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431,466.28 元以及公司2011年度中期分配的利润57,678,585.00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204,611.55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末公司总股本1,153,571,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115,357,17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9,847,441.55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2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2010至2011年度审计工作中表现出了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勤勉、尽责的工作精神,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各项业务工作。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签订聘用协议且根据2012年度工作业务量决定应付该公司的审计费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全文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谭建明先生、王文全先生、刘华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拟将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年7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1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兑现201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色完成了2011年工作任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如下: 公司总经理谭建明先生2011年度考核后税前薪酬水平为 62.10万元。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考核后税前薪酬水平为: 张伟成先生55.65万元、张颖女士52.79万元、胥正楷先生52.79万元,程进先生17.84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拟订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现根据行业状况及发展形势以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参照同类上市企业高管的薪酬标准,拟订公司201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2012年度总经理的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68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34万元,绩效薪酬为34 万元(以绩效系数为1.0计算),最终绩效薪酬发放将依据公司经济效益及总经理2012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确定。 2012年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税前薪酬总额为38.25万元,其中基本薪酬为19.125万元,绩效薪酬为19.125万元(以绩效系数为1.0计算),最终绩效薪酬发放将依据公司经济效益及各位高级管理人员2012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考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1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1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为了加快推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3,57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共计可配售数量不超过346,071,510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起总股本变动,则配股基数同比例调整,配股比例不变,可配售股数同比例调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3)综合考虑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 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实施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02,376.17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95,111.32万元。 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如果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以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配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配股方案尚需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工作合法、高效地完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募集资金规模、对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3、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要,授权董事会在必要时可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及本次配股的宗旨,对本次的配股方案作适当调整;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和新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售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2010年度、200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09年、2010年和2011年财务报告,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XYZH/2011CDA2028-1-6号《审计报告》审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拟对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章程: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修订为: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董事会决议公告和年报全文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第十至第十四项、第十八至第二十一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二项至第七项、第十二项、第十九项至第二十三项、第二十五项、第二十六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采用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1年年度报告和配股等有关议案。公司将另行发出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2-03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2012年1月2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2月1日以现场表决方式于成都市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栋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颜学贵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经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数调整情况的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1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形成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见《2011年年度报告》之监事会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见《2011年年度报告》之财务报告部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11 年度实现净利润216,486,489.56 元(母公司),减去年初未弥补的亏损2,171,826.73元、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的10%法定盈余公积金21,431,466.28 元以及公司2011年度中期分配的利润57,678,585.00元,报告期末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204,611.55元。 现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1年末公司总股本1,153,571,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含税),合计115,357,17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 19,847,441.55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证券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并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申请配股条件的议案》。 为了加快推进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申请向原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进行了逐项核查,认为公司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配股方案的议案》。 1、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售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配股基数、比例及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1,153,571,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共计可配售数量不超过346,071,510股。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引起总股本变动,则配股基数同比例调整,配股比例不变,可配售股数同比例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的定价原则: (1)采用市价折扣法进行定价; (2)配股价格不低于发行时公司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3)综合考虑发行时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和公司的发展前景; (4)遵循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原则。 本次配股价格: 在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的基础上,依据本次配股确定的定价原则,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最终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配股股权登记日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方案后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计划增资全资子公司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实施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一期工程项目,项目总投资为202,376.17万元,其中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95,111.32万元。 如本次配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额,不足部分由本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如果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可以用募集资金置换先行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实施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承销方式 本次配股的承销方式为代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配股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配股方案尚需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九、审议通过《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配股工作合法、高效地完成,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公司本次配股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配股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募集资金规模、对本次配股实施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项; 3、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需要,授权董事会在必要时可根据维护公司的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以及本次配股的宗旨,对本次的配股方案作适当调整; 4、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配股有关的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根据本次配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授权董事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和新情况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配售的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9、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确定并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截止201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二至第五项、第七至第十一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投资 公告编号:2012-05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1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包括租赁房屋、接受劳务、购买材料三类,合计金额约为41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房屋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提供房屋租赁,预计2012年租金收入约为160万元。 2、接受劳务 (1)汇锦公司为排水公司提供维修、绿化等劳务,预计2012年维修合同金额约为720万元。 (2)汇锦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为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提供水表检测、卷管等劳务,预计2012年合同金额约为650万元。 3、购买材料 公司下属自来水公司向汇锦公司下属公司购买净水剂、水表等材料,预计2012年采购金额约为2,600万元。 (二)前一年度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2011年,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兴蓉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4,192.39万元。 (三)关联方关系 1、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48,296.4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7%,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2、成都汇锦水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四)董事会表决情况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谭建明先生、王文全先生、刘华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2、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制 2、注册地址:成都市小河街12号天纬商住楼7楼A楼; 3、法定代表人:谭建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经 营管理、项目招标、项目投资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范围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6、履约能力分析: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以往与公司的交易均能正常执行及结算,其应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风险较低。 7、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160万元。 (二)成都汇锦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制; 2、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45号; 3、法定代表人:王文全; 4、注册资本:4000万元; 5、经营范围:给排水设施、设备的设计、制作、销售及技术服务;地下管线工程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地下给排水管线检漏、地下管线综合检测工程及技术服务;水质检测;水表、水表试验装置、电子远传水表及系统集成,阀门检验、非标件加工。(以上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和限制的除外,涉及资质证的凭资质证经营)。 6、履约能力分析:成都汇锦水业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等资质证书,能提供合格的劳务服务。 成都汇锦水业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的净水剂、水表等产品荣获四川省名牌产品、四川省著名商标称号、成都市著名商标称号等,并取得相应许可证,能够提供优质材料。 7、公司与汇锦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3970万元。 三、定价原则及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公司下属子公司向兴蓉集团提供的房屋租赁定价是在充分调研周边房屋租赁价格的基础上,参考周边的房屋租赁价格,依据不低于周边同类房租的平均价格确定。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接受劳务、购买材料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有国家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二)没有国家定价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三)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上述租赁房屋、接受劳务、购买材料是在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业务,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上述关联交易中租赁房屋的定价参照周边同类房租的价格的基础上由经双方协商确定,接受劳务和购买材料的定价依据国家规定、行业规定或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谷秀娟女士、杨丹先生、张桥云先生对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与控股股东成都市兴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事项,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且为以前正常业务之延续;该等交易严格遵照相关协议执行,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根据对 2012年业务发展情况的合理预测,公司对 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符合现实情况。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同意将《关于预计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于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依法进行了回避,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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