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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0 证券简称:常铝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3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份转让目的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40万股(占总股本的6.0%)股份。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为了对公司的投资组合进行更加合理的调整,决定将自己持有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80万股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本次转让完成后,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股份数为1,360万股(占总股本的4.0%)。 该转让对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无影响。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仍将继续保持与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关系。 2、其他 (1)本次股份转让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否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经过自查,认为:本次减持涉及的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的限制。 (2)本次减持是否违反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否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经过自查,认为:在上述减持任意30天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本次减持是否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是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经过自查,认为:本次减持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如有违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4)本次减持是否遵守其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所做出的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经过自查,认为: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文件中未做出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日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常铝股份 股票代码:002160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写字楼2座501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写字楼2座501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2年2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在江苏常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铝股份”)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常铝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理解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藤忠(中国) 指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常铝股份 指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股份减持 指 伊藤忠(中国)减持常铝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9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华贸中心写字楼2座501室 法定代表人:小关秀一 注册资本:美元叁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外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400004047 经营范围:1、在下列领域内从事投资及其管理活动:纺织、服装加工,食品加工,机电产品加工制造,金属制品制造,房地产开发经营,以及其他经中国政府批准的行业;2、商品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3、经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的财务服务;4、经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5、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业务;6、受所投资企业委托,代理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配件的进口,以及以代理或经销的方式在国内外销售其生产的产品;7、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的服务;8、在中国国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出口;9、向国内外的公司、企业提供国际经贸顾问咨询服务;10、联络伊藤忠的在华业务;11、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委托境内外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 经营期限:至2033年9月7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京税证字110105625910063号 主要股东名称:
公司董监事及主要负责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说明 伊藤忠(中国)持有的常铝股份的股票不存在权利限制。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为了对公司的投资组合进行更加合理的调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所持有的常铝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外,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继续减少其持有常铝股份的股票。 第四节 权益变动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伊藤忠(中国)持有常铝股份20,400,000股股份,占常铝股份总股本的6.00%,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2012年1月31日,伊藤忠(中国)通过深交所集中交易系统出售所持常铝股份的股份共计6,800,000股,占常铝股份总股本的2.00%,具体情况如下:
2、截止2012年1月31日,伊藤忠(中国)仍持有常铝股份13,600,000股,占常铝股份总股本的4.0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情况 伊藤忠(中国)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发生买卖常铝股份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下列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查阅: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本报告书所提及的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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