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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8 证券简称:柳 工 公告编号:2012–04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12-02-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为1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97%。 2、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2月6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0年12月下旬,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63号)文核准,向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昊益实业有限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市平安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等8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30.00元,新增股份于2011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股份于2011年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有限售条件)。公司2011年5月27日实施每10股转增5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增至15,00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发行对象的承诺,公司于2011年1月向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转增后为1,500万股)的限售期为36个月,应于2014年1月24日解除限售;向除广西柳工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余7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转增后为13,500万股)的限售期为12个月,自2012年2月6日可以上市流通。本次实际可解除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为13,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97%。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非公开发行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 单位:股
四、其他事项 :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本次发行中的法定承诺,即在限售期内没有减持过本次发行取得的限售股份,除该项法定承诺外,上述股东在本次发行中没有其他承诺事项。上述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非经营性资金的情况,本公司也不存在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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