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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77 股票简称:天山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号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2月6日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的股份减持告知函。截止2012年2月6日,宏源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系统减持本公司股份达到5.00%,本次减持后宏源证券仍持有本公司股份32,371,612股股份,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6.62%。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作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见同日的公告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12年2月3—6日,宏源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天山股份的股份达到5.00%,即宏源证券拥有天山股份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2年2月6日。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宏源证券拥有天山股份56,818,869股股份,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11.6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宏源证券拥有天山股份32,371,612股股份,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6.62%。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宏源证券拥有权益的“天山股份”A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7日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天山股份 股 票 代 码 :0008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通 讯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联 系 电 话: 010-88085268 邮 政 编 码: 100033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2年2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 法定代表人:冯戎 注册资本:1,461,204,166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650000040000388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22859306-8 公司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经济性质:股份制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650102228593068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电 话:010-8808 5268 传 真:010-8808 5255 邮政编码:1000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发行在外股份总额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32,371,612股天山股份A股,持股比例为6.62%;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宏源证券减持前次包销的天山股份24,447,257股A股而引起,本次权益变动比例占该天山股份总股本的5.00%。 未来12个月内,宏源证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决定是否继续处置其拥有天山股份的权益股份。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2年2月3—6日,宏源证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减持天山股份的股份达到5.00%,即宏源证券拥有天山股份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日期为2012年2月6日。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宏源证券拥有天山股份56,818,869股股份,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11.62%。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宏源证券拥有天山股份32,371,612股股份,占天山股份总股本的6.62%。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宏源证券拥有权益的“天山股份”A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二、前次权益变动情况 在2012年2月3日公告的《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对前次宏源证券持有天山股份的股份变动情况进行了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天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天山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宏源证券买入56,818,869股天山股份系因在天山股份公开增发中余股包销所致。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清单 宏源证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宏源证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天山股份办公地点 声 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冯 戎 2012年2月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冯 戎 日期:2012年2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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