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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2-07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曹彤先生任职资格获批

  并就任董事及相关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1年12 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曹彤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

  公司近日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 55号文,曹彤先生作为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获核准。董事会于此正式宣布:曹彤先生就任公司董事,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同时,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2012年2月6日)起,曹彤先生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曹彤先生的简历及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须予披露的信息请参见公司于2011年11月11日晚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董事会对曹彤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2-08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邢天才先生任职资格获批

  并就任独立董事及相关职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1年12 月28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邢天才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近日接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12]56号文,邢天才先生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获核准。董事会于此正式宣布:邢天才先生就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届满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可以连选连任。

  同时,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生效之日(2012年2月6日)起,邢天才先生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主席。

  艾洪德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和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的辞职正式生效。辞呈内容参见2011年6月14日公司发布的独立董事辞任公告。

  邢天才先生的简历及其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须予披露的信息请参见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晚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董事会对艾洪德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对邢天才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2-09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月18日发出书面会议通知,2012年2月6日在北京完成表决形成决议,会议应参会董事14人,实际到会董事14名。公司监事对会议履行了监督职责。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给予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

  田国立董事、陈小宪董事、窦建中董事、居伟民董事、郭克彤董事、赵小凡董事和陈许多琳董事等7位董事与本议案表决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需回避表决,本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

  表决结果: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授予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企业授信总额合计18.175亿元等值人民币授信额度,其中,中信金属宁波有限公司2亿元等值人民币综合授信占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批给予的中信金属有限公司8亿元等值人民币授信额度,故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为16.175亿元等值人民币。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白重恩、艾洪德、谢荣、王翔飞、李哲平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程序及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品不利影响,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告请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 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曹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曹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曹彤先生在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正式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2] 55号文,曹彤担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已获核准,曹彤先生正式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曹彤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曹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曹彤先生在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正式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2] 55号文,曹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已获核准,曹彤先生正式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

  四、审议通过《关于批准邢天才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邢天才先生为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邢天才先生在经中国银监会核准其董事任职资格后正式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根据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2] 56号文,邢天才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获核准,邢天才先生正式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五、审议通过《关于批准邢天才先生接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3票 反对0票 弃权1票

  董事会同意邢天才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在独立董事艾洪德先生辞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的辞职生效后就任。独立董事王翔飞先生对该项议案投弃权票,原因为个人保留意见。

  中国银监会银监复[2012] 56号文核准邢天才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后,艾洪德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及主席、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等职务的辞呈生效。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邢天才先生正式就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席职务。

  六、审议通过《关于委任林争跃先生担任公司秘书及其他相关职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委任董事会秘书林争跃先生担任:

  (1)公司按联交所上市规则要求设置的公司秘书。

  (2)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5条规定的公司的"授权代表",履行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06条规定的职责。

  (3)公司的"电子呈交系统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公司处理有关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相关事务。

  林争跃先生的简历请参见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1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bank.ecitic.com)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相应地,免去罗焱先生担任的以上相关职务。

  在董事会聘任林争跃先生担任公司秘书的委任生效后,董事会授权由林争跃先生全面接替原由罗焱先生负责的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涉及的各项事务。

  七、审议通过《关于委任王珺威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王珺威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免去公司原证券事务代表彭金辉先生的职务。

  王珺威先生简历如下:

  王珺威,32岁,中国国籍,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2007年7月至今,王先生先后担任中信银行董监事会办公室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助理。此前,王先生曾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其间参与了多家大型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境内外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债券发行及兼并收购等项目。

  王先生是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王先生先后获得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伦敦经济学院(LSE)金融与经济学硕士学位及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博士学位。

  八、审议通过《关于依据2010年职工薪酬决算方案进行有关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4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A股证券代码:601998 A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编号:临2012-10

  H股证券代码:998 H股股票简称: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对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下属企业进行关联授信。

  关联人回避事宜: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2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对中信集团下属企业进行授信的议案由田国立董事、陈小宪董事、窦建中董事、居伟民董事、郭克彤董事、赵小凡董事和陈许多琳董事共7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位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中信集团下属8个企业进行关联授信,授信额度共计18.175亿元,其中,中信金属宁波有限公司2亿元综合授信占用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批给予的中信金属有限公司8亿元额度,故本次新增授信额度为16.175亿元。田国立董事、陈小宪董事、窦建中董事、居伟民董事、郭克彤董事、赵小凡董事和陈许多琳董事共7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7位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截至2011年12 月31 日,中信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61.85%的股份,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介绍

  1、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成立于1989年10月,注册地址合肥市阜阳北路648号,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人代表李艳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2.11%,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47.89%,中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中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炭素制品及副产品加工和销售,主导产品为中高端石墨电极制品。该公司是中国冶金炭素行业的重点骨干企业之一,综合竞争实力强,在同业企业中排名居前5位。2010年末公司总资产2.45亿元,净资产1.17亿元,2010年总收入2.28亿元,净利润9万元。本次授信额度为0.2亿元。

  2、中信金属宁波有限公司

  中信金属宁波有限公司是中信集团控股的中信金属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8月,注册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法人代表孙玉峰,注册资本5000万元。该公司为贸易型企业,主要从事铌铁、煤炭进口贸易和钢材贸易。2010年末公司总资产24.36亿元,净资产3亿元,总收入31.77亿元,净利润2.49亿元。本次授信额度为2亿元。

  3、中信大榭贸易有限公司

  中信大榭贸易有限公司是中信大榭开发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宁波,法定代表人刘志勇,注册资本500万元,主营煤炭和PTA(精对苯二甲酸)贸易。中信大榭开发公司由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中信(华东)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有。截至201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7,995万元,净资产833万元,2010年收入2.1亿元,净利润269万元。本次授信额度为1亿元。

  4、上海中信进出口有限公司

  上海中信进出口有限公司是中信集团全资子公司中信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的控股企业,上海中信进出口的股东为中信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5%)、上海海泰钢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中信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中国中信集团(持股比例30%)、中信华东(集团)公司(持股比例50%)、中信贸易公司(持股比例20%)。该公司的注册地址浦东大道1085号,法人代表袁清宇,注册资本3000万元。该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业务,进口产品主要有机械设备、欧洲及非洲大宗原材料石头及木材、日本船舶主机等,出口产品主要有化工原料、器皿、机电产品等。营业收入进口占比72%,出口占比28%。2010年末总资产1.44亿元,净资产4836万元,营业收入2.7亿元,净利润394万元。本次授信额度为0.3亿元。

  5、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海油品仓储有限公司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海油品仓储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注册资本2亿元,注册地址宁波大榭开发区海光楼307-3室,法人代表张坚。该公司由中信大榭开发公司(持股比例70%)和中信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共同出资组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最终全资控股,是专为大榭岛小田湾油品仓储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未来主要经营石油制品、润滑油、燃料油及化工产品的仓储业务。该公司成立时间不长,暂无损益类财务数据。本次授信额度为2.2亿元。

  6、深圳中信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中信航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是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下属中信深圳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股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厦三楼东区329#,法人代表谭燕波,注册资本1亿元,股权结构为:深圳国资委下属的深圳机场综合开发公司持股55%,中信深圳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45%,经营业务为深房地字第5000417016号土地开发(即中信航城项目),根据合作双方《合资经营合同》和相关合作开发协议,本项目开发权和经营管理由中信地产方负责,中信地产方全权负责项目的规划、建设、定价、营销等开发事项。2011年6月末公司净资产6亿元,尚未产生利润。本次授信额度为6.4亿元。

  7、中信保利达地产(佛山)有限公司

  中信保利达地产(佛山)有限公司是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下属的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注册地址佛山市里水镇和顺美景大道,法人代表刘裕兴,注册资本15,000万美元,股权结构为: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与香港九龙建业有限公司各持股50%。该公司的经营业务为佛山市里水镇"中信山语湖"项目开发。2010年末公司净资产为15.12亿元,当年净利润3亿元。本次授信额度为5亿元。

  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该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法人代表王东明,2010年末总股本99.46亿,第一大股东为中信集团(2010年末持股23.45%),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等。2010年末资产总额1532亿元、负债总额823亿元、股东权益合计708亿元、营业收入278亿元、净利润121亿元。本次授信额度为1.075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给予中信集团下属8个企业的授信额度共计18.175亿元,其中新增授信额度为16.175亿元。本次授信的定价均依据市场原则进行,授信条件不优于本公司其他授信业务。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伴随中国经济的高速成长,中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实力不断壮大,目前中信集团拥有的企业多为优质企业,本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可以为本公司带来优质客户。该等业务为本公司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白重恩、艾洪德、谢荣、王翔飞、李哲平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公司对中信集团下属企业进行授信的相关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会议在审议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程序合法、有效。

  2、本公司对中信集团下属企业进行授信的事项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3、本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3、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意见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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