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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4版)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包括以下8项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4)发行数量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募集资金用途 (7)限售期 (8)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上市地点 (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股东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6、《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为便于股东投票,本公司将以“总议案”表示议案1-8的所有议案,对议案1-8的表决意见全部相同的股东,可以选择对“总议案”投赞成票或反对票,无需对每项议案逐一表决。以上议案1-8的具体内容与本通知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2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网络投票的安排 在本次会议上,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有关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详细信息请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询,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及要求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2。 代理投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办理登记。 (三)登记地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洋 黄野秋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东北证券大厦1305室 3、邮政编码:130021 4、联系电话:(0431)85096806 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 附件1: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股东可根据本次会议网络投票专用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进行投票,其中申报价格代表本次会议议案,申报股数代表表决意见。表决申报不能撤单。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一)投票流程 1、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为本公司挂牌一只投票证券,本公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2、表决议案
注: 100.00元代表对总议案,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8个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依此类推。 3、表决意见
4、计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至议案8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8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至议案8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投票操作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东北证券”A股的投资者,投票操作举例如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东北证券”A股的投资者,对本公司全部议案(即总议案)投赞成票,则其申报如下:
2、如某股东拟对议案1、2 投反对票,对其他议案投赞成票,则其申报顺序如下:
3、如某股东的申报顺序如下,则视为其对议案1 和议案2 的表决无效,视为该股东对议案1—8均投赞成票: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3月1日下午15:00至3月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1、股东身份认证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投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四、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个人投票结果,投资者也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束当日下午18:00之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查看个人投票结果。 附件2: 代理投票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3月2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注:1、“总议案”是指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全部议案,投资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8表达相同意见。 2、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〇”号;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则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〇”号;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则请在“弃权”栏内适当地方加上“〇”号。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表决票。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东名称(签章): 股东账号: 持股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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