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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03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燃料油",同时对部分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进行调整,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修改前《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2年06月18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酒类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2年12月6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修改后《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燃料油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4年5月22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酒类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1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4年11月22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许长禄先生请辞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公司副总经理许长禄先生向公司提出请辞,提请董事会审议。 三、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因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能在既定的时间内安排足够的人力来完成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公司为不延误2011年度审计工作,拟将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投资设立租赁公司的议案》 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在深圳市设立一家租赁公司,名称暂定为:深圳市宇商租赁有限公司。注册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人民币3800万元 投资方及投资比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占投资比例的100% 经营范围(以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核准为准):国内各种先进适用的机械、电器设备、医疗器械、建筑工程设备、计算机及通讯器材、电子产品、交通运输工具、仪器仪表及其他机械与设备的租赁、转租赁、租借、销售;根据用户的委托,按照已签订的租赁合同,直接从国内购买经营租赁业务所需要的技术和货物;对租赁业务提供咨询服务。 五、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合作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南支行合作开展卖断型接力贷业务,合作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并签订卖断型接力贷业务合作协议,现需公司为上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2 年2 月22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2-00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2年2月6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上午10: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花园格兰云天大酒店2楼会议室Ⅲ。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 6、会议期限:半天 7、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7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合作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2年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98、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国际文化大厦27楼 邮编:518033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审议《关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合作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4、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05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在2012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合作业务,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深南支行合作开展卖断型接力贷业务,合作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并签订卖断型接力贷业务合作协议,现需公司为上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97,1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商小贷")与华夏银行深南支行合作开展卖断型接力贷业务,合作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合作期限为一年,并签订卖断型接力贷业务合作协议,现需公司为上述合作协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2年06月18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酒类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2年12月6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8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3,412.6241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0,608,922,265 元,净资产为1,270,068,072 元,总负债为9,338,854,193 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 0 元,资产负债率为 88.03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宇商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路深圳国际文化大厦1904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日9 经营范围:在深圳市行政辖区内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宇商小贷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宇商小贷的总资产为16,113万元,净资产为10,570万元,总负债为5,543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 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4.4 %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7,1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7,006.81万元的155.2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6 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06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 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在2012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数量及本次担保事项所涉及公司的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数量不超过人民币5.1亿元(或等值外币)。 ●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197,1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 ●公司逾期对外担保:0元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怡亚通")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事项: 1、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拟向华夏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5,000万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一年,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B、2703号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1997年11月10日 经营范围:国内商业(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许可期限至2015年6月6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月27日;《食品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2年06月18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酒类批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煤炭经营资格证》有效期至2012年12月6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有效期至2011年8月28日;《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8月22日)。 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83,412.6241万元,截止2010年12月31日,怡亚通的总资产为10,608,922,265 元,净资产为1,270,068,072 元,总负债为9,338,854,193 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 0 元,资产负债率为 88.03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金滇路200号101室 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4日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燃料油(不含化学危险品)、计算机及配件、机电产品、仪表仪器、通信设备及相关产品、电子元器件、钢材、建材、五金工具、化工原料(除危险品)、百货、橡塑制品、医疗器械(一类)的销售,及上述有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除经纪)。(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上海怡亚通目前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海怡亚通的总资产为83,037.34万元,净资产为21,589.85万元,总负债为61,447.4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7,11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27,006.81万元的155.20%,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所提供担保的行为均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之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项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相关规定程序履行,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6 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2-004 关于变更公司 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说明 因公司原审计机构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不能在既定的时间内安排足够的人力来完成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公司为不延误2011年度审计工作,拟将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新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大华原名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系上海财经大学于1987年在深圳创办的校办产业,于1997年进行脱钩改制,组建成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00年吸收合并了原广州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5月,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合并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上,更名为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大华德律") 。2009年9月,大华德律与北京立信合并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信大华") ,成为立信管理集团旗下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9月,为响应财政部关于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加强核心品牌建设的号召,保护并壮大发展"大华"这一民族知名会计品牌,立信大华所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国内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 大华总部设在北京,目前拥有2400多名专业人士,已发展成为国内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0年度的营业收入为5.5亿,除国际四大外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排名第7名,并成为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中国内地首批具有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大华于2005年3月2日加入全球第五大会计师事务所--德豪会计师事务所(BDO),并成为其成员所,在全球和当地竭诚为国内外企业提供全方位会计服务。 BDO在中国拥有5家成员所,除北京的大华以外,在香港、上海、广州、南京、各有一家成员所,并且由BDO中国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整个德豪中国有超过500名合伙人,共5500多名专业人士,可为客户提供最贴近的专业服务。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变更2011年度审计机构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并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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