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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0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8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本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10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12年2月09日下午15:00至2012年2月10日15:00;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 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 5. 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2月0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 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高鸿股份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调整公司201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议案》 1.1.发行数量 1.2.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3. 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修订)的议案》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与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议案披露情况见2012年1月13日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2月0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3. 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研6楼高鸿股份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2年2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851;投票简称:高鸿投票 (3)投票具体程序为: ① 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②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同意意见,则可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③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 不符合上述申报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动撤单处理。 2. 采用互联网交易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日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2月09日15:00至2012年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迎辉 联系电话:01062303100—8029 传真电话:01062301900 2. 会议费用:参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2年2月0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请在议案表决意见处填写: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9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项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2年2月7日,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2月2日批复公司控股股东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电信院”)的《关于我院所属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项的请示》(国有产权[2012]69号)。内容如下: 一、同意高鸿股份公司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高鸿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高鸿股份公司总股本不超过52305.3595万股,其中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SS)持股比例不低于10.36%。 二、鉴于电信院将高鸿股份列为重要子企业,其主业是电信院产业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请电信院在高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提高对高鸿股份的持股比例,以保持电信院对高鸿股份的控制力。 三、请电信院按照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正确行使股东权利,维护国有权益,促进高鸿股份健康发展。 四、请电信院在高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及时将有关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针对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电信院在高鸿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采取有效措施适当提高对高鸿股份的持股比例,目前情况说明:截止公告日电信院尚未有增持高鸿股份持股比例措施。若控股股东电信院有具体增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文件及时披露。 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事宜已经公司第六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02月0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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