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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个人投资者开通直销柜台传真交易业务的公告 2012-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方便直销柜台个人投资者以更为便捷的交易方式投资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本公司决定自2012年2月13日起,面向本公司个人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开通直销柜台传真交易业务,并受理投资者提交的交易业务申请。 一、适用投资者 本公司直销柜台个人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管理的所有开放式基金 三、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赎回、转托管入、转托管出,基金转换、撤销交易申请、变更分红方式业务以及通过本公司指定资金结算方式进行的基金认购、申购交易。传真交易业务不适用于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或变更账户类信息等账户类业务的办理。 四、开通方式 1、 已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以单独签署《传真交易协议(个人投资者版)》申请开通传真交易业务; 2、 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请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在申请开户的同时签署《传真交易协议(个人投资者版)》申请开通传真交易业务。 五、特别说明 1、 为确保交易安全,除签署《传真交易协议(个人投资者版)》外,直销柜台个人投资者还须预留联系电话,作为传真交易时进行电话确认的唯一号码; 2、 传真交易的具体服务约定,可参见本公司《传真交易协议(个人投资者版)》; 3、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查阅上述协议。 六、咨询方式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ftsfund.com;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55678;直销柜台个人客户传真:021-68883069 客服信箱:service@ftsfund.com 客服电话:4007004518,95105680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申请使用传真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传真交易业务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 特此公告。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二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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