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2-007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二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3、召开时间:2012 年 2 月 10 日上午9:30 4、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吕晓义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名,持公司股份计371,401,3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87 %。董事长吕晓义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对股东大会议案进行了讨论和表决。公司董事王天广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潘成东先生代为表决,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候选人:吕晓义、何平、桑玉贵、任金生 独立董事候选人:詹伟哉、潘成东、朱天培 表决结果如下: 1、吕晓义:赞成371,401,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吕晓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2、何平:赞成371,401,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何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3、任金生:赞成371,401,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任金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4、桑玉贵:赞成371,401,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桑玉贵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5、詹伟哉:赞成371,401,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詹伟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潘成东:赞成371,401,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潘成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朱天培:赞成371,401,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朱天培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四届董事会由七名董事构成,分别为吕晓义先生、何平女士、任金生先生、桑玉贵先生、詹伟哉先生、潘成东先生、朱天培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杨耀宇、赵玉梅 表决结果: 1、杨耀宇:赞成 371,401,35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杨耀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2、赵玉梅:赞成 371,401,3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赵玉梅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候选人均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新当选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姜宏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三)以 371,401,354 票赞成,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票数的 100 %,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支付报酬额度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大律师事务所刘世元、陈赫男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的表决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2-008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11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工会成员宋颖女士主持,应到职工代表 9 名,实到职工代表 9 名。会议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同意选举姜宏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其他 2 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姜宏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0日 附件: 姜宏华先生:中国籍,汉族,40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网通黑龙江省通信公司,2004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行政部副部长、信息部副部长。 姜宏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且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2-009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知于2012年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6人,朱天培董事因出国在外,采用通讯方式表决。保荐机构代表、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吕晓义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吕晓义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何平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设立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会员会。经董事长吕晓义先生提名,以上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召集人和具体委员名单如下: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长吕晓义先生提名,同意续聘何平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总经理何平女士提名,聘任桑玉贵先生、何芳女士、安国华女士、祁锦波女士、赵勋先生、张国刚先生、冯海元女士、吕敬民先生、陈明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总经理何平女士提名,续聘刘心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七、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长吕晓义先生提名,续聘张国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审计室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续聘孙文杰女士为公司审计室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事务。任期三年。简历附后。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附件: 吕晓义先生:中国籍,汉族,56岁,中共党员,硕士学历,研究员,曾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第十研究室实习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科技副区长、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热缩材料厂厂长、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其主持研发的项目曾获中国科学院科技进步一等奖。曾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吉林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长春聚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本公司167,035,884股股票。吕晓义先生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未存在关联关系,2011年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外,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平女士:中国籍,汉族,50岁,大学学历,助理研究员,曾任中国科学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超导材料研究组助理研究员、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最近五年在本公司任职。持有公司98,159,452股股票。何平女士与董事任金生先生为夫妻关系,与公司副总经理何芳女士为姐妹关系,副总经理吕敬民先生与何芳女士为夫妻关系,何平女士与本次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桑玉贵先生:中国籍,汉族,39岁,MBA毕业。曾在佳能珠海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珠海智迪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三威(珠海)塑胶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珠海一诺为新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2009年至今在公司任职,历任长春高琦总经理,深圳惠程副总经理。桑玉贵先生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何芳女士:中国籍,汉族,40岁,大学学历。曾任公司地区销售经理、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最近五年在本公司任职。何芳女士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何平女士为姐妹关系,副总经理吕敬民先生与何芳女士为夫妻关系,公司董事任金生先生与何平女士为夫妻关系,其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持有公司股票并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安国华女士:中国籍,朝鲜族,40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于哈尔滨市社会福利院,2004年1月起加入本公司,历任市场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最近五年在本公司任职。公司监事姜宏华先生与安国华女士为夫妻关系,安国华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祁锦波女士:中国籍,汉族,32岁,大学学历,2003-2006年曾任职于北京九五资讯产业有限公司法律顾问,2006-2007年曾任职于北京九五太维资讯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兼董事长助理。2007年2月起加入本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祁锦波女士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赵勋先生:中国籍,汉族,39岁,大学学历,1995-1999年曾任职于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12月起加入本公司,历任信息部部长,国际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最近五年在本公司任职。赵勋先生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国刚先生:中国籍,汉族,38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于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部、深圳长园新材料有限公司海外部。曾任公司行政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最近五年在本公司任职。张国刚先生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持有公司3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海元女士:中国籍,汉族,43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于长春市金属材料公司,曾任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部部长、长春惠程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济南办事处经理。最近五年在本公司任职。冯海元女士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吕敬民先生:中国籍,汉族,41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于长春热缩材料有限公司市场部。历任本公司技术部部长、国际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最近五年在本公司任职。吕敬民先生除与副总经理何芳女士为夫妻关系,何芳女士与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董事何平女士为姐妹关系,公司董事任金生先生与何平女士为夫妻关系外,其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持有公司股票并与其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明春先生:中国籍,汉族,49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2010年曾任职于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历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主任等职务。2010年加入本公司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明春先生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心先生,中国籍,汉族,53岁,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经济师。曾任中国农业银行长春管理干部学院教师、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干部、海南金汇实业公司副总经理、大连长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吉林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6月起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刘心先生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除2011年受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外,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持有公司28,000股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文杰女士,中国籍,汉族,41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部会计,2010年起任公司内审办公室负责人。孙文杰女士与本次董事、监事及高管候选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不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编号: 2012-010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2年 2 月 10 日14:00-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知于 2012 年 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张国刚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姜宏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题,做出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赞成、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选举姜宏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姜宏华,中国籍,汉族, 40 岁,大学学历,曾任职于中国网通黑龙江省通信公司,2004 年起任职于本公司,历任行政部副部长、信息部副部长。最近 5 年在公司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且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关系。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