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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03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以下统称“专户银行”)于2011年7月18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详见2011年7月2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报刊上刊登的《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3)。 为尽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在原《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公司及保荐机构与上述六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将在上述六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 1、公司将中国建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洪都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6001051260059009888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于2012 年 01月转为定期存单,明细如下:(单位:元)
2、公司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湖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94711840081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于2012 年01月转为定期存单,明细如下:(单位:元)
3、公司将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青山湖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502209429024800728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于2012年01月转为定期存单,明细如下:(单位:元)
4、公司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北京西路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91900036610502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于2012 年 01月转为定期存单,明细如下:(单位:元)
5、公司将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3501014160001803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于2012 年01月转为定期存单,明细如下:(单位:元)
6、公司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昌分行天宝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64040154500001012 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部分资金于2012 年01月转为定期存单,明细如下:(单位:元)
二、上述定期存单到期后,公司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存。如续存的,资金需通过《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支取时,上述款项必须进入前述账户。 三、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合法使用,协议三方同意:公司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的资金,在到期或支取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其保荐代表人。补充协议中所有的存单不得质押。 四、补充协议生效后,构成《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依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之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04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期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一项专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用渗透钎焊法制备碳化钨耐磨蚀复合涂层的方法 专利权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号:ZL 2009 1 0091044.9 证书号:第854468号 专利申请日:2009年08月20日 授权公告日:2011年10月19日 专利权期限:自申请日起二十年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2-00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恒大”商标延续被认定为 “江西省著名商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和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颁发的证书,延续认定公司使用在第40类“金属热喷涂”上的“恒大”注册商标为江西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2011年7月至2014年6月。 公司再次获得江西省著名商标,有利于保护公司知识产权,持续提高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市场认知度,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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