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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5 证券简称:诺普信 公告编号:2012-008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深圳市2008年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内容详见刊登于2009年3月4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告》)。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的相关规定,2012年2月3日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www.szsitic.gov.cn)发布了《关于领取深圳市2011 年通过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通知》(深科工贸信产业字(2012)4号),本公司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证书编号为:GF201144200165,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 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1年公司已按 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会影响公司2011年经营业绩的预计。 特此公告。 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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