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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2-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全文。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的相同。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简称“本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74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三、本公司A股上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发字[2012]3号文批准。证券简称“环旭电子”,证券代码“601231”;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8,550万股股票将于2012年2月20日起上市交易。 四、股票上市概况 1、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2年2月20日 3、股票简称:环旭电子 4、股票代码:601231 5、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011,723,801股 6、本次A股发行的股份数:10,680万股 7、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1)本公司控股股东环诚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发行前另一位股东日月光半导体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洪本、张虔生先生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8、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发行中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2,130万股股份锁定期为三个月,锁定期自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9、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的8,55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0、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保荐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Universal Scientific Industrial(Shanghai)Co., Ltd. 3、注册资本:1,011,723,801元 4、法定代表人:张洪本 5、成立日期:2003年1月2日 6、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集成电路产业区张东路1558号 7、邮政编码:201203 8、电话:021-5896 8418 9、传真:021-5896 8415 10、互联网网址:www.usish.com 11、电子信箱:public@usish.com 12、经营范围:提供电子产品设计制造服务(DMS),设计、生产、加工新型电子元器件、计算机高性能主机板、无线网络通信元器件,移动通信产品及模块、零配件,维修以上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电子产品、通讯产品及相关零配件的批发和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13、董事会秘书:刘丹阳 1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 本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表
(3)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共有9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表:
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债券的情况。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环诚科技有限公司。环诚科技成立于2007年11月13日,注册地址为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23字楼2303室,实收资本为21,090万美元。环诚科技为投资控股型公司,不从事具体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主要业务为对外投资和管理。 截至本次发行前,环诚科技持有本公司895,874,563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99%,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经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11年6月30日,环诚科技总资产为248,965.04万元,净资产为248,961.16万元,2011年1-6月净利润为13,759.70万元。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虔生先生和张洪本先生兄弟二人。报告期内,张氏兄弟共同实际控制日月光股份,并透过日月光股份控制环隆电气,继而通过日月光股份和环隆电气实现对本公司的实际控制,由其所控制的环诚科技和日月光半导体持有本公司100%的股份。 三、股东情况 1、本次A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2、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前十大A股股东持股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10,680万股 二、发行价格:7.60元/股 三、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2,130万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8,550万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1,168万元。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年2月15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2)第0006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 1、本次发行费用总额3,826.08万元,包括: (1) 承销及保荐费用:3,053.87万元 (2)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104.60万元 (3) 律师费用:197.89万元 (4) 登记费用:55.12万元 (5) 信息披露费用:351.90万元 (6) 其他:62.70万元 2、本次发行每股发行费用:0.36元。 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77,341.92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2.54元(根据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权益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权益按本公司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权益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0.33元(按照201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本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两周内与保荐人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在该协议签订后两个交易日内公开披露该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12年1月19日)至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与关联方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除正常经营业务之外的重大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1、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电话:(0755)8351 6222 传真:(0755)8351 6189 保荐代表人:史金鹏、黄梅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申请其A股股票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A股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同意推荐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人: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2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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