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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233 股票简称:桐昆股份 编号:2012-004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2-02-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2月20日 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2012年2月20日 上午09:30----11:30 下午13:00----15:00 ●股权登记日:2012年2月14日 本公司已于2012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的要求,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 下午14:00 网 络 投 票 时 间:2012 年2月20日 上午09:30—11:30 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9号 桐昆股份总部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1、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4)投票举例 A、股权登记日持有“桐昆股份”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全部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B、股权登记日持有“桐昆股份”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C、股权登记日持有“桐昆股份”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D、股权登记日持有“桐昆股份”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E、股权登记日持有“桐昆股份”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议案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中第一项《发行证券的种类》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F、股权登记日持有“桐昆股份”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议案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中第一项《发行证券的种类》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G、股权登记日持有“桐昆股份”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议案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中第一项《发行证券的种类》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H、股权登记日持有“桐昆股份”股票的沪市投资者,对议案2《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中全部子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2、投票注意事项 (1)考虑到所需表决的提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提案表达相同意见,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提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提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时,股东仅对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达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七)出席会议对象及办法 1、2012年2月14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凡在这一天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出席会议。 3、参加会议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于2012年2月16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电话委托不予受理。 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地址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经济开发区光明路199号 桐昆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4500 电话:(0573)88187878 传真:(0573)88187776 联系人:周 军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2月17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授权内容见下表)。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其中议案2如对整个议案发表统一意见,可不必对该议案的子条款发表意见。如遇统一意见与子条款的单项意见不一致的,以统一意见为准。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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