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2-004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12-0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9年11月4日公告了企业所得税变动事宜(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本公司重大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09-031号),主要内容为:根据财税[2008]149号"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油脂有限公司从事的生产活动属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的范围,可减免征企业所得税,并自2008年度起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关于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中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得享受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优惠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版)》,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属于限制类。经公司财税部门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结果,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油脂实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广州植之元油脂有限公司的大豆初加工业务自2011年度起不再享受免税优惠,执行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因公司2011年经营亏损,所得税税率变动对公司2011年业绩无实质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17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