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2-004证券代码:125089 证券简称:深机转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示性公告 2012-02-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的机场集团100%股权已划至深圳市特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发")名下,相关工商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特区建发由深圳市国资委出资成立,为市属国有独资公司,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特区建发100%股权。 本次股权划转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