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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2-00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2年2月17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2年2月21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柯良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议案。 公司经营范围由“生产经营电工仪器仪表、微电子及元器件、水电气热计量自动化管理终端及系统、成套设备及装置”,拟变更为“生产经营电工仪器仪表、微电子及元器件、新能源及节能环保产品;成套设备及装置、终端及配电自动化设备和相关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水电气热计量自动化管理系统、软件开发与销售;智能电网、物联网系统集成与服务;仪表自动测试、分布式能源、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的咨询、设计、承接;上述相关业务的系统开发、培训、维护及服务;经营仪器仪表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工商核准经营范围为准)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 年1月11 日《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2008年9月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内容如下:
该项事宜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2-003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定于 2012年3月8日(星期四)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2年3月8日(星期四)上午10:30 (三)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四)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 (五)出席对象: 1、截至2012年3月2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人。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修改公司《章程》;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2年3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异地股东书面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3月8日星期四),公司股票停牌一天,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6755598 传真号码:0755-26755088 转222 联 系 人:李丽、邓丽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53 (三)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和有价证券,与会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说 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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