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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07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2月21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周燕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燕女士因工作原因提请辞去所任公司监事的职务,辞职后仍然在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鉴于周燕女士在任期内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公司章程》的规定人数且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总人数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补选出的职工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公司于2012年2月21日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补选职工代表监事事宜。经与会代表审议,选举俞钧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职工监事简历 俞钧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在读。曾任:宜兴乐仕乐娱乐有限公司(中外合资)采购部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南京销售公司总经理、江苏科耐特高压电缆附件有限公司监事。 除上述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俞钧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08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21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肖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肖誉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肖誉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2012年2月21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已接受肖誉先生的辞呈,并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控规范工作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0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对外担保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0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向江苏高淳农村合作银行东坝支行申请综合授信3,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详情请见2011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由于江苏高淳农村合作银行涉及名称等基础资料变更,中超新材料在江苏高淳农村合作银行东坝支行的综合授信申请3,000万元全部撤回,同时本公司为中超新材料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责任予以解除。 此次担保责任解除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为零,逾期担保数量为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10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2年2月1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2月21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周燕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肖誉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周燕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肖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肖誉先生担任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三年。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全票表决通过。 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吴晔先生辞去证券事务代表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陈铖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已对本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周燕女士简历 周燕,女,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农业银行无锡支行会计、农业银行宜兴官林支行会计、招商银行宜兴支行零售部个贷经理、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于2012年1月取得了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监事、其他高管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周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 办公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邮政编码:214242 办公电话:0510-87698510 传真:0510-87698298 办公邮箱:jx2008cjp@yahoo.cn 肖誉先生简历 肖誉,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3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 从1997年起历任:宝鸡电力设备厂财务科系统管理员,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助理、审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陕西省电力公司财务部任总会计岗位(属于上级单位借调),陕西银河远东电缆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现任中超新材料监事、江苏中超盈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盈科")董事长、江苏科耐特监事会主席。除上述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肖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肖誉先生持有中超集团30万元出资。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11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超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2,40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1日 注册地点:南京市高淳县东坝镇工业园区芜太路北侧 法定代表人:陈友福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新材料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电线电缆制造、销售;高分子材料、五金电器、输变电设备、电气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及原料、灯具、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筹建的全资子公司(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1月18日的相关公告)。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根据(未经审计)资产负债表显示,中超新材料资产总额34,600,909.73元,负债总额4,099,363.15元,净资产30,501,546.58元,营业收入48,036,226.03元,利润总额668,728.77元,净利润501,546.5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南京中超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金额为2,400 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中超新材料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中超新材料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为零。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400万元,占2010 年末本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84%。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2-012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2月21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吴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晔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所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职务,本公司董事会同意吴晔先生的辞职请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陈铖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陈铖女士简历如下: 陈铖,女,1989年10月生,本科学历, 2010年10月至今任职董事会办公室科员,于2011年12月取得了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铖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交易,最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办公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999号 邮政编码:214242 办公电话:0510-87698298 传真:0510-87698298 办公邮箱:chencheng1013@126.com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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