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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12-009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近日,根据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公布2011年上海市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沪高企认指(2011)第005号),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证书编号为:GF201131000280;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太阳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及上海德尔福汽车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证书编号分别为GF201131000437、GF201131000860、GF201131001167、GF201131000998。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将连续三年(即2011年、2012年和2013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51 证券简称:航天机电 公告编号:2012-008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20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2年2月20日下午,在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北楼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三)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姜文正主持。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独立董事吕红兵因公务未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亦英签署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1、2、3关联股东上海航天工业总公司、上海航天有线电厂回避表决。 公司2011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核准的结果为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陈鹏、金圣雨律师见证,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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