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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2-002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 上午9点 ●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9日上午9点30分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已于2012年2月9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阚宏柱先生因出差在外,未能参加本次会议,授权公司副董事长林志强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秀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1年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36,171,002.7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20,615,199.95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156,786,202.67元。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1年年末总股本1,444,013,7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派发现金股利总额为433,204,132.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其薪酬的议案; 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继续聘请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师的具体工作量确定其报酬。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1年12月31日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分别为172,546,653.28元和422,281,150.67元。根据上述两家公司董事会提议,经本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2011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分配金额分别为99,222,114.49元和389,171,406.48元,剩余部分结转下年度。上述两公司均为本公司100%控股子公司,分配的利润归本公司全部享有。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十项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了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3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吕岭路1721-1725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股权登记日:2012年3月9日(星期五) (二)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11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6、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审议续聘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12年3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股票帐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办理登记手续; 3、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12年3月13日前与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有关人员联系办理登记手续,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4、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92)5937117 联系人:李雪炭 5、其他事项: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表决结果:7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2-003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年2月19日上午11点30分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已于2012年2月9日以电话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柯永瑞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和《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对公司编制的201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2、参与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人员和审计人员不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保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的结果:3票赞成 0 票反对 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703 股票简称: 三安光电 编号:临2012-004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截至2011 年12 月31 日止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 产业化项目(2009年度募集) 根据2009年9月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07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5,000.00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经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元,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上的认购对象均确定为最终认购对象。截至2009年9月25日止,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5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9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21.8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978.20万元,已于2009年9月25日全部到位,并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年9月26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09)051号验资报告审验。2009年9月29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续。 截止201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80,118.58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40.38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当前无余额。 2.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产业化(一期)项目(2010年度募集) 根据2010年9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276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10,600.00万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由发行人和承销商经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元,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以上的认购对象均确定为最终认购对象。截至2010年9月29日止,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发送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的方式,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10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3,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4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7,960.00万元,已于2010年9月29日全部到位,并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9月29日出具的众环验字(2010)079号验资报告审验。2010年10月13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新增股份登记手。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298,157.8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99.40万元,当前余额1.58万元存储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制定了《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核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截止201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1、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 产业化项目(2009年度募集) 公司于2009 年10月1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2009年10月13日,公司子公司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前埔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352000681018010105956,该专户仅用于天津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前埔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为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公司于2009 年10 月13日、2009年10月15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LED 产业化(一期)项目(2010年度募集) 公司于2010年10月15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前埔支行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另,为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2010年10月18日,公司子公司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前埔支行、厦门国际银行厦门思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徽商银行芜湖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芜湖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溪县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前埔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840013154108093001、1050111003318、80030154500001233、1101301021000257580、342006002018170370084、182708065783、13-560101040022434、352000681018010127616,上述专户仅用于安徽三安光电有限公司芜湖光电产业化(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与上述银行和保荐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行前埔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为募集资金专户(上述事项公司于2010年10 月18日、2010年10月19日公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释:天津募投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后勤设施跟进不足,当地部分员工流失;公司研发技术取得突破,产品升级换代,工艺调整需要时间。截止报告期末,随着后勤设施的跟进和工艺、产能的逐步稳定,效益已得到有效提升。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的。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三安光电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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