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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于2012年2月1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12年2月20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下议案,并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的贷款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向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人民币1.2亿元贷款,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该项贷款由控股股东广州海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邵建明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为1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肇庆鼎湖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2月22日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2-05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肇庆鼎湖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工商部门核准),注册资本为一亿元人民币。 2、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2年2月20日召开第六届第三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肇庆鼎湖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上述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等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名称:肇庆鼎湖海印又一城商业有限公司(名称已经工商部门核准) 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一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邵建明 经营范围:批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市场商品信息咨询服务、出租柜台,物业管理。项目投资,产品展销、展览策划,酒店经营管理,汽车、摩托车交易市场管理,文化娱乐管理,体育培训管理,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技术服务,代办仓储服务,房地产开发。(以上各项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三、本次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公司业务拓展、优化战略布局和新项目独立经济核算的需要,增强公司持续发展力,提高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存在的风险 受国家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市场供需和公司管理等因素影响,该项目存在一定的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市场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有助于提高公司业务拓展能力,进一步发挥公司商业物业运营的品牌、经营和管理优势,提高市场影响力,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四、其他 本次对外投资公告披露后,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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