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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2 证券简称:宝鼎重工 公告编号:2012-003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25万股,占总股本的1.50%;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2月27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概况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7,5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0号文核准,于2011年2月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62号)同意,公司股票于2011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0,000万股。 2011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总股本10,0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5,000万股。2011年6月21日,公司实施完成201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000万股。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5,00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5.00%。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承诺及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招股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中对所持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作出如下承诺: 公司自然人股东吴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公布之日,自然人股东吴铮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未发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形。 3、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25万股,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5万股,占总股本的1.50%。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2月27日。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人核查了相关文件及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的履行情况。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的承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宝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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