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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4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 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项目 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2年2月22日开市起复牌。 2012年2月6日,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广股份"或 "公司")收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通知我公司中标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资源经营许可权项目。为此公司依照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公告已于2012年2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2年2月20日,公司收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出的《告知函》,告知公司:由于其制发的《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招标文件》中,涉及了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的处置问题。现经有关部门核查发现,该处置方案未经武汉市城管局、武汉市国资委等部门制订,也未报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批准,违反了法定程序。因此经上级部门调查认定,本次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权招标无效。对此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对公司深表歉意,对于给省广股份造成的影响及损失,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将进一步与公司通过协商解决。 公司在上述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完全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有效。公司将立即与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交涉,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以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5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媒体有关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2年2月20日,深圳报业集团旗下《晶报》刊登了名为《还未通知中标 董事会就开会作决议》的文章,该文章涉及事项主要有以下两点: 质疑一:2012年2月7日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才发出《中标通知书》。 质疑二:2012年2月7日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才发出《中标通知书》,省广股份就已于2012年2月1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二、 澄清说明 经核实,本公司现针对上述报道澄清说明如下: 关于质疑一:2012年2月6日,省广股份已正式收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出的《中标通知书》,通知我公司中标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资源经营许可权项目。 关于质疑二:武汉地铁项目在2012年1月12日进行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于2012年1月18日公布招标结果并在招标人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招标结果显示本公司为该项目中标单位,公示期为2012年1月18日至1月24日共7天。公示期结束后,本公司并未获得招标方反馈的对中标结果的异议,根据评审结果,省广股份为中标项目的中标人。为及早为中标项目做准备,公司于2012年2月1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将该会议的相关资料发送至各董事。2012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本公司委托了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核查并发表法律意见,该所认为"省广股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所审议的议案真实合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必要的提示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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