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2-00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F201151000424),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仍为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011年度,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的精神,当年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减税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