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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2012-003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证书的公告 2012-02-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于2011年申报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现已顺利通过,并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F201132000996,发证时间:2011年9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1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所得税按15%的税率征收。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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