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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12- 009号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业绩影响说明的公告 2012-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于2010年12月23日实施完毕(详见公司于2010年1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在公司该次重组过程中,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承诺置入资产湖北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有限")2010年度、2011 年度、2012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576,609,323.53元、558,660,770.71元、605,186,836.73元。 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申请。假设公司能够顺利进行非公开发行,并且募集资金能够于2012年内到位,则募集资金对能源有限2010 年度、2011年度的净利润不产生影响,预计对能源有限2012 年度净利润起到增厚作用,具体说明本次发行导致的新增利润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的齐岳山风电场工程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齐岳山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岳山风电")实施,齐岳山风电场工程项目实施导致的新增净利润即为齐岳山风电实现的净利润。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92,89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可以相应减少公司银行贷款,降低财务费用支出。通过计算公司2012年实际使用的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募集资金(相应减少银行贷款)和对应的贷款利率之积可算得导致的2012年新增净利润。 3、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募集资金,因此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产生利息收入,根据募集资金的存款利率可以准确核算该项收入。 综上,假设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2012年内到位,通过扣减募集资金到位后齐岳山风电实现的净利润、使用营运资金相应减少银行贷款导致的新增净利润和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可以将本次发行实施导致的净利润从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数中合理区分,不影响业绩承诺的履行。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募集资金于2012年到位后,通过扣减募集资金到位后齐岳山风电实现的净利润、使用营运资金相应减少银行贷款导致的新增净利润和募集资金的利息收入,可以将本次发行的实施导致的净利润从前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业绩承诺数中合理区分。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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