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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5 证券简称:中山公用 公告编号:2012-007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2-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2月24日(星期五)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8人,实到8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陈爱学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王明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王明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一),任期至2012年10月。 二、以8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架构设置及职能划分的议案》。为了配合公司更好的经营和发展,有效管理内部运行机制,优化管理流程,提高运营效率和管控效能,同意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设置及职能划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中山公用公司架构图见附件二。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王明华简历 王明华,男,40岁,硕士,工程师。曾任广东美的集团旗下美的电子科技公司副总经理,美的威尚科技产业集团公司投资总监,云南美的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美的客车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罗思韦尔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 与公司控股股东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没有关联关系。没有持有中山公用股份。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附件二:调整后的中山公用公司架构图 ■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012年2月24日,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2012年第2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董事会上述聘任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王明华先生任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王明华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候选人不是公司现任监事。 二、总经理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三、经了解,王明华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上述聘任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家思 凤良志 王 军 胡敏珊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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