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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2-002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2月23日上午在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2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黄立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11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1年,由于可实现的订单减少,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 250,308.91万元,股东权益为243,213.83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0,676.05万元,同比下降18.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335.43 万元,同比下降26.19% 。 5、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审核意见和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审计机构分别对该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1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03,354,349.1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1,827,453.69元,减去2011年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10,677,286.54元,再减去2011半年度分配利润120,000,000.00元,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4,504,516.27元。 同意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201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认真审核,一致认为: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允的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9、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因原审计部经理于近日请求辞去所任职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为规范公司运作,由审计委员会提名,决定聘任欧郁雪女士担任公司审计部经理。其简历附后。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个人简历 欧郁雪,女,1972年10月生,厦门大学MBA,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企业法律顾问等专业资格。曾任职于核工业第二四建设公司、厦门大学会计师事务所等,2011年10月进入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工作。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2-003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0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2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耀强先生召集、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1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部分。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2-004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4月9日召开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此次会议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4月9日上午9: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26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议题: 1、《201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201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2011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2月25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六)股权登记日:2012年4月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4月5日下午15:00证券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或代理人于2012年4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持本人身份证、股权凭证和法人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股权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2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或以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联系方式: 信函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26号 邮政编码:430070 电话:027-87671928 传真:027-87671928 联系人:王晓丽 张锐 特此通知。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代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有效期:
注: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打“√”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2-006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05号)核准,公司于2010年7月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50,000,000.00元,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74,500,000.00元后,于2010 年7月8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民币账户)1,219,420,000.00元、中国农业银行武汉鲁巷支行(人民币账户)95,060,000.00元、兴业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561,020,000.00元,三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1,875,50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4,221,422.4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1,278,577.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2010 年7月9 日出具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171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本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本所同意。”公司经深交所同意,从汉口银行洪山路支行(人民币帐户)转出100,000,000.00元到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并分别与四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年12月28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根据该文件要求,公司于上期末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等费用4,370,867.40元从原发行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元94,350,555.03元,最终确认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5,649,444.97元。 对此事项,公司已进行相关账务调整,2011年3月11日,股份公司从流动资金银行账户转入汉口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01011000061198)4,370,867.40元。 2、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59,930,538.08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19,385,953.41元,本年度使用340,544,584.67元。其中: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00,544,584.67元,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40,000,000.00元。 3、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应结余余额为1,232,661,138.97元(其中存款利息收入36,971,512.92元,手续费支出29,280.84元),实际结余余额与应结余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业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0年7月30日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1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2、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的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注: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收益,本公司分别在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洪山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江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账户,该等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得用于结算或提取现金,到期不转存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1年度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2月25日 附表一: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2-00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网上2011年度报告说明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2年3月9日下午15:00—17:00 ,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1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黄立先生、财务总监王玉女士、董事会秘书陈丽玲女士、独立董事唐国平先生、保荐代表人张邈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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