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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股票代码:600525 公告编号:2012004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2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19,173,490股,占公司总股本863,510,112股的48.54%。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以120万元人民币为基数,具体支付金额视实际审计业务量而定。 赞成票419,173,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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