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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2-003号TitlePh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2-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707 股票简称:彩虹股份 编号:临2012-003号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201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2月1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财务总监姜阿合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陈长青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陈长青先生简历:39岁,大学,会计师。曾任彩虹集团公司结算中心主任,2010年1月担任彩虹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副部长,2011年1月担任彩虹彩色显像管总厂财务部长。

  二、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12年1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控股股东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淼先生、葛迪先生、高荣国先生、马建朝先生、刘燕武先生、董军先生、王鲁平先生、孟夏玲女士、王建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王鲁平先生、孟夏玲女士、王建章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王琪女士、归光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李加顺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已做出了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鲁平先生、孟夏玲女士、王建章先生已分别做出了独立声明:其本人与本公司之间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公司第七届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二、独立董事侯选人声明详见附件三。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通过《关于确定液晶基板玻璃项目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标准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本公司多年从事玻璃生产的经验,结合基板玻璃生产线的建设、运营情况,并经公司相关专业人员充分论证,确定了本公司液晶基板玻璃项目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要达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预计可使用状态,须满足"能够连续生产满足用户需求的产品"的条件。因此,本公司液晶基板玻璃项目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标准为:1、五代基板玻璃生产线连续三个月产量达到35,000张/月(良品率达到50%以上),六代基板玻璃生产线连续三个月产量达到22,000张/月(良品率达到50%以上);2、产品通过中批量认证;3、产品形成批量销售。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决定召开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会议时间:2012年3月13日上午9时

  2、会议地址:咸阳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4、会议议案

  1) 审议《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 审议《关于确定液晶基板玻璃项目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标准的议案》。

  5、出席会议对象

  1) 截止2012年3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2年3月12日8时至18时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陕西省咸阳市彩虹路1号)

  7、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29)33333109 传真:(029)33333852 邮编:712021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注:授权人应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项议案向代理人做出投票指示;如授权人未做具体指示,则应注明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一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淼先生:47岁,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陕西彩色显像管总厂彩管一厂电子枪车间主任、技术科科长、企划科科长、前装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09年1月至今任彩虹(佛山)平板显示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2011年9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高荣国先生:52岁,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陕西彩色显像管总厂装备设计所副所长、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中国电子进出口彩虹公司总经理、彩虹电子采购部总经理等职务;2005年11月至今任彩虹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部部长。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葛迪先生:53 岁,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彩虹玻璃厂机动科科长、副厂长、厂长;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金属部品事业部部长、彩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董事长、彩虹电子配件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年8月起担任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8月起至今担任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9月至2011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马建朝先生:53岁,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曾任陕西彩色显像管总厂动力厂财务科长、澳大利亚皇家彩虹宾馆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中国电子进出口彩虹公司财务总监、彩虹集团公司审计部副部长;2005年3月至2010年5月担任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0年5月至今任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刘燕武先生:36岁,大学学历,工程师。2008年9月担任彩虹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助理,2009年8月担任战略规划部副部长,2010年12月至2012年1月任集团资本运营部部长。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董 军先生:42岁,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政工师。曾任彩虹集团公司动力厂办公室秘书、厂办公室副主任、彩虹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助理、宣传部副部长、部长,兼任团委书记;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党群办主任。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鲁平先生:49岁,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及财务系副教授、管理学博士。曾在西安交通大学社科系审计教研室、会计系任教;2004年9月至今在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及财务系任教。在上市公司投融资决策及财务战略、公司增长管理与资本运作、公司财务报表分析及风险控制以及审计与公司治理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孟夏玲女士:55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西安市分公司人事处副处长、资金运营部、证券部总经理;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代表处、西安友谊东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陕西证券期货业协会常务理事。

  王建章先生:66岁,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机械电子工业部综合规划司投资二处副处长;机械电子工业部电子行业发展司技改处处长;电子工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副司长、司长。现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琪女士:54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彩虹彩色显像管总厂彩虹玻璃厂资材科科长、西安彩虹电器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彩虹集团资产财务部部长。2007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07年11月起任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9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归光宇先生:48岁,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彩虹集团玻璃厂锥车间党支部书记、锥车间主任、技术质量科副科长、熔配车间主任,陕西彩虹电子玻璃公司制造二部部长。现任彩虹(合肥)液晶玻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彩虹(佛山)平板显示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加顺先生:50岁,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本公司人事部副部长、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前装二车间主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群办主任。现任本公司彩管事业部一车间主任、职工监事。

  附件二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提名王鲁平、孟夏玲、王建章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孟夏玲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被提名人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王鲁平先生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和具有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2012年2月22日

  附件三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鲁平,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和具有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鲁平

  2012年2月22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孟夏玲,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夏玲

  2012年2月22日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王建章,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彩虹集团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为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建章

  201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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