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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申龙 公告编号:临2012-011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于2012年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任向东先生主持。会议经过讨论,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借款及其孳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新区支行在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4月27日申请的总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及其孳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本议案详见2012 年2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12。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担保出具了专项意见。 此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组件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总投资6166万元(含外汇862.3万美元),其中厂房内部改造投资398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5768万元(含外汇862.3万美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子公司自筹。预计投资回收期为2.5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电池及组件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总投资20383万元(含外汇1806万美元),其中自动化设备投资17539万元,工装夹具改造投资1739万元,自动化基建配套工程投资1105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方式解决。预计投资回收期为3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总投资5965万元,其中设备购置投资4301万元,辅助工装投资1067万元,建设资金投资597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子公司采用银行借款方式解决。预计投资回收期约2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电池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该项目总投资9044万元,其中自动化设备投资6494万元,工装夹具改造投资1550万元,自动化基建配套工程投资1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由子公司采用自有资金及自筹方式解决。预计投资回收期为2年。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至议案五详见2012 年2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电池、组件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13。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紫金睿金壹号·海润光伏债权流动化集合财产权信托计划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将对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享有金额为26050万元的应收账款委托给紫金信托,以成立债权流动化集合财产权信托计划。该信托融资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本议案详见2012 年2月2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信托融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2-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融资出具了专项意见。 本次信托融资计划生效后公司将签署《紫金睿金壹号?海润光伏债权流动化集合财产权信托合同》,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与陕西盛高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陕西盛高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将协助公司申请获取“国家金太阳项目”补助或太阳能发电上网电价补贴,并在此基础上在陕西省开展50MW级以上的大型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投资、建设及后续运营工作。依据相关政策审批落实情况分期建设,每期的建设规模不低于10MW太阳能光伏并网电站。公司为此项目投资主体,通过此项目建成发电后上网售电收回投资并获取收益。项目后续建设实施时,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工程建设总包合同,由陕西盛高电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项目的EPC(工程总包建设)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陕北榆林市榆阳区建设10MW金太阳光伏电站项目的议案》 依托国家金太阳政策,公司作为申报和投资建设主体与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申报10MW金太阳示范电站项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电站的筹建工作。电站建成投运后,陕西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有优先收购公司在该项目中股权的权利。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七、议案八所签协议均为意向性协议,有关公司投资国家金太阳光伏电站的具体事宜需得到国家有权机关审批批准并由公司规定程序审批批准后实施。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决定于2012年3月12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3月12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3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 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借款及其孳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登记,也可以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请注明证券部收,以2012年3月12日前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园区环镇北路178号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214407 联 系 人:杨淼 联系电话:0510-86530938 传 真:0510-86530766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样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受托人签名: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申龙 公告编号:临2012-012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23日召开。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借款及其孳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辉太阳能”)为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拟在2012年2月13日至2012年4月27日向招商银行苏州分行新区支行申请总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的借款。公司同意为鑫辉太阳能该项借款业务及其孳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上述对外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 3、法定代表人:YANG HUAI JIN 4、注册资本:7572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多晶硅、单晶硅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期限:12个月 3、担保金额:80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持有鑫辉太阳能51%的股权,鑫辉太阳能主要从事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多晶硅、单晶硅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鉴于鑫辉太阳能良好的发展前景,并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有利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鑫辉太阳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担保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申龙 公告编号:临2012-013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电池、组件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组件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重要提示: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力”)将投资6166万元(含外汇862.3万美元)进行组件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为2.5年。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海润电力为投资主体,对现有组件生产线自动化进行技改项目建设,预计项目总投资6166万元(含外汇862.3万美元),投资回收期为2.5年。 2012年2月23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组件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二、投资主体及投资项目介绍 1、投资主体介绍 名称: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徐霞客镇璜塘工业集中区(环北路旁) 法定代表人:任向东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投资项目介绍 组件生产自动化技改项目包括各主要工序设备的自动化改造、制程优化及焊接全自动化。第一步将目前车间布置重新优化,提升瓶颈设备的生产效率,减少制程周期,局部改造且添加适合新制程的自动化设备。第二步投资自动化光焊机,替换目前的手工焊接模式,大量减少人力需求,降低人力成本,减少原辅材料损耗,提升生产效率。 本项目预计投资资金6166万元人民币(含外汇862.3万美元),所需资金由海润电力采用自筹方式解决。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三、投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1、投资背景 目前公司制造人力对比产出需求偏大,制程成本偏高。 2、投资必要性 通过本身现有车间优化布置及引进自动化焊接流水线固化清洁测试等制程后,可以大幅度提升车间生产效率,减少单位相对人力需求,改善制程,降低整体制造成本,保持并增强成本竞争优势。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应对措施 欧洲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光伏政策的短期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出口造成影响。对此,公司一方面积极拓展国内市场份额,降低对产品出口的依赖度;另一方面加大研发力度,优化内部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的优化成本和提升效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 二、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电池及组件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重要提示: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辉太阳能”)将投资20383万元(含外汇1806万美元)实施电池及组件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为3年。 一、投资概述 为了顺应产业升级、降低成本的市场需求及应对用工荒的现实挑战,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鑫辉太阳能为投资主体,对现有的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生产线进行改造,预计项目总投资20383万元(含外汇1806万美元),投资回收期为3年。 2012年2月23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电池及组件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二、投资主体及投资项目介绍 1、投资主体介绍 名称:江阴鑫辉太阳能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新桥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YANG HUAI JIN 注册资本:75720 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多晶硅、单晶硅的制造、加工、研究、开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投资项目介绍 鑫辉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拟对鑫辉太阳能现有晶硅电池生产线及组件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技术改造。改造后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将增加5种类型、40余台自动化设备以及2000多套改进型工装夹具。改造后的太阳能组件生产线,将新增20余台套品牌进口串焊设备及少量国产层叠机等自动化设备。项目投产后将大大提高整线产能利用率。 本项目预计投资资金20383万元(含外汇1806万美元),所需资金由鑫辉太阳能采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三、投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1、投资背景 近年来,受到经济危机等因素影响,各国政府补贴开始大幅度下降,国内光伏行业的竞争愈加白热化。电池片供不应求、产能决定利润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而进行产业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效率,优化生产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成为现在光伏产业最重要的任务和挑战。 2、投资必要性 (1)劳动力匮乏,用工成本过高,亟需提高产线自动化程度 当前企业用工成本增长趋势明显,为尽可能降低用工成本,降低人员管理的负担,同时为减消产品质量对人员操作熟练度的依赖,对现有生产模式的优化改造,提升生产能力,势在必行。 (2)产线自动化程度的提高能够增强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因其产品的特殊性及生产加工过程的繁琐,手工操作过程中,操作工人会多次接触到产品,此类接触中会增加不良品的产生比例;采取了产线自动化改造后,在生产制造环节中,人为接触到产品的环节减少,不良品率降低,从而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得到增强,产品效率得以提升。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应对措施 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市场竞争激烈和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本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对此,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优势,紧贴市场需求,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等来降低可能存在风险的影响,最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项目建成后,将减少企业用工数量、降低人员管理的负担,同时减消企业产品质量对人员操作熟练度的依赖,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的目的;改造完成后,生产效率也将大幅提升,产品在节能环保方面的优势及整体竞争力也将进一步体现。 三、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重要提示: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海润”)将对现有晶硅电池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预计总投资5965万元,预计投资回收期为2年。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市场份额,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为投资主体,对现有晶硅电池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预计项目总投资5965万元,投资回收期约2年。 2012年2月23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二、投资主体及投资项目介绍 1、投资主体介绍 名称: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合肥市新站综合开发实验区大禹路1288号 法定代表人:杨怀进 注册资本:壹拾亿圆整 经营范围:多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2、投资项目介绍 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拟对合肥海润现有的晶硅电池生产线进行自动化技改项目建设,全部实现自动化操作。项目投产后将提升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整体竞争水平。 本项目预计投资资金5965万元,所需资金由合肥海润采用银行借款方式解决。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三、投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1、投资背景 近年来,光伏产业的高速发展,带来了各企业之间竞争的加剧。目前各大企业纷纷采取措施,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生产效率,以保持公司的竞争优势。 2、投资必要性 (1)光伏产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在用工成本不断攀升的情况下,采取自动化生产线改造,大幅减少作业人员,对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2)光伏行业对从业人员有较高的技能要求,人员的流动性带来生产的不稳定因素,自动化改造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削弱此负面影响。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应对措施 欧洲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光伏政策的短期调整可能会对公司的产品出口造成影响。对此,公司一方面积极拓展其他国际及国内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加大研发力度,优化内部结构,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以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 2、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的优化成本和提升效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 四、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电池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重要提示: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斯维能源”)将投资9044万元实施电池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预计投资回收期为2年。 一、投资概述 为了顺应产业升级、降低成本的市场需求及应对用工荒的现实挑战,公司拟以控股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为投资主体,对现有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预计该项目总投资9044万元,投资回收期为2年。 2012年2月23日,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电池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二、投资主体及投资项目介绍 1、投资主体介绍 名称: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 住所:太仓港港口开发区平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YANG HUAI JIN 注册资本:78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2、投资项目介绍 本次生产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拟对奥特斯维能源现有电池片生产线进行改造。产线自动化改造将增加5种类型、38台自动化设备。可完全替代生产过程中手动上下料、手工插片等工作。预计两年可收回全部自动化设备投入成本。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9044万元,所需资金由奥特斯维能源采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方式解决,具体投资构成如下:
三、投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1、投资背景 随着中国多元经济的发展,就业和创业机会的增多,企业面临“用工荒”的问题。为抓住机会,适应行业发展特点,公司拟在奥特斯维能源进行电池生产线自动化技术改造项目。 2、投资必要性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因其产品的特殊性及生产加工过程的繁琐,手工操作过程中,操作工人会多次接触到产品,此类接触中会增加不良品的产生比例;采取产线自动化改造后,在生产制造环节中,人为接触到产品的环节减少,不良品率降低,从而使得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增强,产品效率提升。 四、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1、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公司的应对措施 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的变化,以及市场竞争激烈和价格波动可能导致本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对此,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优势,紧贴市场需求,加大产品研发力度等来降低可能存在风险的影响,最终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2、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需要。项目建成后,将减少企业用工数量、降低人员管理的负担,同时减消企业产品质量对人员操作熟练度的依赖,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的目的;改造完成后,生产效率也将大幅提升,产品在节能环保方面的优势及整体竞争力也将进一步体现。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401 证券简称: ST申龙 公告编号:临2012-014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信托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2年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因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紫金信托”)签署《紫金睿金壹号·海润光伏债权流动化集合财产权信托计划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将对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享有金额为26050万元的应收账款委托给紫金信托,以成立债权流动化集合财产权信托计划。该信托融资期限一年。具体金额以信托计划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合同经签署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紫金信托前身为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公司股东包括南京紫金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日本住友信托银行以及多家上市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完整、经营合规、操作稳健、资产优良,已成功发行管理了包括“紫金成长”及“紫金智慧”等众多信托产品。 2、我司与紫金信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内容: 公司以其对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享有金额为26050万元的应收账款,委托给紫金信托,由紫金信托将受益权份额化发行给合格投资人。该财产权信托采用结构化设计。信托计划成立的同时,公众投资人募集资金将以不高于2亿元受让全部优先部分收益权。该信托计划期限一年。 2、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财产权信托交易标的为公司所持有的国电光伏(江苏)有限公司26050万元应收账款。 上述应收账款构成如下:
3、合同的终止 (1)若信托计划未生效,合同自动终止; (2)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解除; (3)信托计划结束,合同终止。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托融资计划有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五、合同的审批程序 1、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2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同意向紫金信托申请信托融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审议的对向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负债结构,并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3、本次信托融资计划生效后公司将签署《紫金睿金壹号?海润光伏债权流动化集合财产权信托合同》,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 2、《紫金睿金壹号·海润光伏债权流动化集合财产权信托计划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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