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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2-02-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2-6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就为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的292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及其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12年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近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广发执字第63-5号。该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续行查封本公司持有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2600万元股权、股息及红利和本公司持有成都倍特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出资额637.5万元人民币)。 二、续查封期限从2012年3月8日起至2013年3月7日止。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2-7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5年以来,本公司曾陆续就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温江区支行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起诉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本公司(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初字第30号民事判决书)及其进展情况等进行了公告(相关公告详见2011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近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广发执字第61-5号。该裁定书裁定如下: 查封、扣押、冻结或划拨、提取成都聚友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及本公司的财产。采取前款措施,所涉财产、收入的价值以人民币5000万元为限。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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